她的美麗。她18歲時和一個富有的男爵結婚,生有一子一女。她認為丈夫不解風情,所以另有情夫,第一個情夫是個法院的差官,意志薄弱;第二個情夫身材魁梧,但缺乏教養;第三個是裘爾·桑德,很符合她的理想,於是就離家出走,在巴黎和桑德同居。以後她就寫小說,1831年在《巴黎評論》雜誌發表短篇小說《第一夫人》,接著發表長篇小說《安迪安娜》,開始名聲大噪。她的小說大都是自傳式的戀愛小說,很大膽地描寫Xing愛,許多內容都源自她自己的性感情和性經驗。例如1833年所發表的《裡蕾亞》實際上就是她和第一任丈夫夫妻生活的自白,在當時的文壇引起很大的震撼。
對喬治·桑來說,一個男人是遠遠不夠的,她不斷地像更換衣服似的更換情人,而且對性滿足的要求很高。1834年法國的浪漫派詩人兼小說家繆塞和她一起到威尼斯旅行,在下榻旅館的床上被她罵為性無能而趕出來。詩人海涅因被她發現有梅毒而遭拋棄。法國浪漫派小說家梅里美和她同房,因為“成績不佳”、不能使她獲得性滿足僅兩夜就被她拋棄了。波蘭的天才作曲家、比喬治·桑小六歲的肖邦1839年開始和她同居,到了1847年因感情不和分手,幾乎耗盡精力,後來到馬約卡島上去療養。他在島上雖然寫了幾首曲子,但已失去了往昔的音樂才能,分手後兩年就去世了。
第三章 人的性行為的扭曲 統治階級的性壓迫1(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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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亂的後宮
歷史車輪滾滾,人類社會從原始社會進入了私有制,這是社會生產力發展提高的結果,是歷史的一個巨大進步。但是,人類歷史上人壓迫人、人剝削人的現象也出現了。什麼是剝削?過去流行的說法是一些人無償地佔有另一些人的勞動成果,這種說法無疑是正確的,但目前看來似乎還不夠全面。人為什麼要剝削人?那是為了自己能恣意享受,而任何人的生活享受,歸根結底不外乎物質享受和性享受兩個方面。這是人的兩大基本生活需要(物質生活需要和性生活需要)的擴大與發展,至於精神享受、精神生活需要則是從這兩大基本生活需要中衍生出來的。統治階級的剝削無非也是為了這兩方面的享受,而且把它畸形化、擴大化到一種荒謬絕倫的程度。他們不僅要佔有他人的勞動成果以滿足自己窮奢極侈的物質生活需要,而且要玩弄異性(甚至是同性),佔有他們的身體、青春與心靈,以滿足自己荒淫的性生活需要。
歷史上的性剝削主要表現為男性玩弄女性,如表現為統治階級壓迫被統治階級中的異性。
古今中外的帝王和貴族很少有不玩弄女性、耽於女色的,這是因為他們需要這樣做,而他們的權力、金錢和地位也允許他們這樣做。人類從群婚雜交一步步地發展到一夫一妻,性茭的範圍逐漸縮小了,可是群婚雜交的影響並沒有徹底消除,男權社會中男子玩弄女子的觀念在古代甚至在現代社會中也還大量存在。性本來是人類的一種自然本性,有一種不受約束、任意發洩的傾向,但是人之所以成為人,是因為他還有社會性的一面,他的行為(當然也包括性行為)要受政治的、經濟的、法律的、道德的條件所制約,這就是人類的文明。可是,如果一個人處於權力的巔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從而可以為所欲為,任何人、任何法律都奈何他不得時,那麼在兩性關係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