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茲利這些大師們的畫,都因有“Se情內容”而受到查禁或批判。英國海關曾沒收了一批名為《我們沿海上的強Jian》的書,說這是淫穢作品。當作者知道了這件事以後真哭笑不得,他說:“我不明白這些鄉巴佬腦中轉的是什麼念頭。不過,我希望他們喜歡這本書,我的書通篇講的都是土壤流失!”
在這種官僚主義的、蠻不講理的氣氛中,有些畫家、作家還是發表有性內容的作品,但略施小計就可以逃過檢察官的眼睛。例如法拉貢納的名作《鞦韆》就是這樣,畫面的構思使人可以發覺,只有躺在左角落的那個男子可以看到盪鞦韆的女子的裙子裡面。這個女子的原型是畫家的情婦,這幅畫是專門為她畫的。1880年,在英國狄爾克離婚醜聞中,一個刊物發表了一張照片,拍攝的是一張放了三個枕頭的床,照片說明寫道:查里斯·狄爾克在斯隆街的臥室。這張照片含意深遠,而且可以使人產生許多聯想,可是檢察官們並沒有發現什麼問題。
當然,以上這些做法只是對抗檢查的幽默性的鬥智,可是幾百年來檢察官們舉起的這把利刀,不知扼殺了、砍傷了多少優秀的文藝作品。19世紀末英國有個名叫康斯托克的郵政檢察官,他用自己特有的準則來判斷一部作品是否是Se情淫穢。他的判斷是這部作品將給小孩造成什麼樣的危害,雖然這本書並不是為孩子出版的,也不論孩子們能否看懂此書的全部內容。這個郵政檢察官在晚年時還曾得意洋洋地宣稱,他一生共銷燬了160噸他所認為的淫穢讀物,宣判的罪人如果放在火車廂中,每節車廂以60名乘客計,加起來快裝滿61節車廂了。他還攻擊大文豪蕭伯納寫的關於妓女的戲劇《渥倫夫人的職業》。以後蕭伯納就嘲諷地稱這種“焚書坑儒”的摧殘文化的現象為“康斯托克精神”。
可是,這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們實際上往往是對Se情作品最感興趣的人,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讀弗萊裡格拉特的詩,的確就會想到,人們是完全沒有生殖器官的。但是再也沒有誰像這位在詩中道貌岸然的弗萊裡格拉特那樣喜歡偷聽猥褻的小故事了。”
1933年,美國紐約南區區級法院法官約翰·伍爾西在詹姆斯·喬伊斯的《尤利西斯》一案中,做出了有歷史影響的判決,這個判決得到了紐約巡迴上訴法庭的支援。事情是有人控告《尤利西斯》為淫穢讀物,要對作者進行嚴懲。伍爾西法官做了一個這樣的實驗,他找來了兩個熟人,憑他的瞭解,這兩個人的性慾都屬中等。伍爾西法官請他們從頭至尾看完《尤利西斯》並說出自己的感受,他們同意了。後來,伍爾西法官宣佈說:“我有興趣地發現,他們兩個人都同意我的觀點,把《尤利西斯》作為進行淫穢檢查的必讀物,認真地把它讀完。結果是:它並沒有激起人的性衝動或淫穢思想的傾向。這兩個人對該書的惟一反應是:帶著悲劇色彩、極其強有力地表現了男人和女人的內心世界。”
伍爾西法官這種做法的歷史意義是,不再以“長官意志”來決定性文藝作品的命運,而以公眾感受,實實在在的社會影響為根據。
不久,紐約高階法院的法官奧古斯塔·漢斯對“希克林法”作了新的解釋。他說,制定一個適合於各種案子的法令是困難的,檢測一本書是否淫穢Se情,最恰當的應該是看全書的效果,也就是說,Se情描寫是否在全書中佔支配地位。我們還可以從書的出版年代來找有說服力的證據:對一本現代出版的有性內容的書籍,應該尊重當代的文藝批評家及公眾對它的意見;可是如果是古代出版的,更應該對當時的歷史條件及社會公論表示尊重。很明顯,文藝作品如果沒有性方面的、表現普遍人性的東西來賴以生存,它就不可能獲得讚賞,更不可能流傳。
漢斯法官的觀點表達了這樣三個有歷史意義的內容:一是性是文藝作品中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