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喪葬費,還剩個百來萬,生活暫時不成問題。
但也不能坐吃山空,從明天開始,她要積極找工作了。
辦完喪事,安以然正式搬入寧家,至於他原本的家,則在收拾妥當後租給別人,每個月能賺幾千塊租金。
加上父親留下的兩百萬保險金,安以然算過了,這些錢夠他讀完大學,再念研究所都沒問題。
所以他很訝異,寧馨居然會給他生活費!
但她確實拿了一萬塊給他。“給你,把要交的錢、該買的東西都買齊,我要出去找工作了,再見。”
她以為他是來投靠她的嗎?“喂,你要找什麼工作,你不繼續考大學嗎?”
“不要。”她說,走人了。
現在是怎樣?叫他去讀書,難道她想養他不成?
“喂——”他追出去,終於在門口攬住她。第一次慶幸這懶散的傢伙動作慢。
還記得小學時剛知道父親愛上別的女人,很不能接受自己有可能多一個新媽媽和一個姐姐。
他跑去罵她,說她沒資格做他姐姐,她居然聽不懂似的呆站著任他罵,直到他罵得口乾舌燥、頭昏眼花,她瀟灑地走了。
從那一天起,他開始很討厭她。
但是很不幸,他們卻上了同一所國中。
他多怕被同學發現他們認識啊!一想到那個遲鈍到像白痴的女生有可能成為他姐姐,他就有一頭撞死的衝動。
但就是這個比豬懶的女人救了他……N次。
超不想承認的,都不知道是他衰,還是她太好運。
第一次被她救,是他將全班的週記送去老師辦公室時,老師去了洗手間,把剛擬好的考卷放進抽屜,誰知道抽屜沒關緊,考卷掉了出來,他幫忙撿,被正好回來的老師懷疑偷看,恰巧她在場,替他作證表明清白。
過了幾天,在去銀行領錢的路上,他碰到因為腳踏車壞了而在大太陽底下牽著車子走的她。
很不想理她,但最後還是幫她把車子扛去腳踏車店修理,再趕去銀行,哪知道時間還沒三點半,銀行鐵門已經拉下來,門口一灘血,聽說十分鐘前發生搶案,死了一個,傷了兩個。
如果他沒有幫她扛車會怎樣呢?正好撞見搶匪?不敢想,又欠了她一次。
第三回,他進量販店買東西,輪到結賬時,口袋一掏,錢包不見了!好像一道雷打下來,錢丟了是小事,重點是他的身分證、學生證、借書證……一大堆亂七八糟證,重辦要花多少功夫。
同時,賣場的廣播響起,有人撿到他的錢包送去服務檯。他趕緊跑去領,發現她也站在那裡,原來是她撿到了錢包。
類似的事情十根手指加腳趾都數不完,好像他越不想跟她有所牽扯,就越衰到和她糾纏下清。
現在他認了,纏吧、纏吧!兩人住在一起,就纏到死做了結。
不過寧馨遲鈍歸遲鈍,人還不壞,像這次堅持喪禮一起辦,他就覺得很好,相信這也是兩個長輩的願望。
但是她以為大他一歲就了不起,用保險理賠金全額負擔喪葬費,現在還想自我犧牲去賺錢供他讀書,他就不滿了。
拜託,不用演這種人生悲喜劇吧?他也十七歲了,能打工,還有老爸留下來的保險金,餓不死的。
“寧馨,你為什麼不考大學,高中畢業而已能找什麼好工作?”千萬別說一切是為了他,他最討厭苦情女主角了。
“賣東西。”
“啊?”他不了耶!
“以前我就想過畢業後要做什麼了,行政工作很無聊,研究工作太累,領導工作壓力大,創意工作傷腦筋,我發現賣東西最簡單,我可以去站櫃,賣衣服啊、首飾的,什麼都行;等我老了,就去路邊攤做阿桑,賣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