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大媽了。
好容易吃完,趙潔望著手肘上的傷,又再次嗚嗚咽咽起來:“我跟著他的時候,他還是一窮二白的,當時為了追我,時常整宿整宿站我家樓下,胳膊小腿全被蚊子咬了紅包,卻一句怨言也沒有。”
我吐槽:“別想這些沒用的了,男人追女人時都是這副情聖模樣。給他換個女人他也這樣追,給你換個男人也都這樣追你。沒什麼特別的,別去瞎感動。”
趙潔淚盈於睫:“現在好不容易稍微有了點錢,他就開始包起小&三來了,他怎麼能這樣忘恩負義呢?其實幾個月之前我就發現了,也和他鬧,他也答應著不再和那小賤人往來,可轉過背來又攪上了。我昨天發現他居然在那小區裡給那小賤人租了房子,沒事就去和她鬼混,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們是正頭夫妻呢!”
我繼續吐槽:“要我是你老公,我也肯定要繼續往來啊。反正被你發現了也就只是鬧鬧,又沒有其他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