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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最開始房東阿姨將我的QQ號碼給了他,我們在網上聊了一段時間後他提出見面。第一次見面是在火鍋店裡,我來得比較早,就坐在椅子上玩手機。玩著玩著,忽然有個人叫我,我抬起頭,看見面前站了個穿著T恤牛仔褲的年輕男孩。他不算帥,但是挺陽光,麥色的肌膚,高高的個子,右邊眼角有褐色的淚痣,笑起來兩側臉頰有深深的酒窩。

他很健談開朗,一直談論著他的工作與家庭,有他在,似乎場面永遠不會冷。席間,我手不知怎麼地一揮,食指上的裝飾戒指掉在了他面前,他撿起,遞給我,那場面與求婚相似,嚇得我一個激靈。我這人想象力挺豐富的,當時暗暗揣度說這該不會是與他結婚的預兆吧。

後來他開始追我,我沒同意。因為我當時是愛陳道明車仁表那款的大叔,總覺得起碼得嫁個大自己十二歲以上的才有安全感。而董承業卻比我小半歲,男人天生比女人成熟得晚,我覺得有太多不穩定的因素。

我拒絕了他,他說:“那我們就認作姐弟吧,姐姐你上次請我吃了飯,這次我請你吃宵夜。”

我想著上次借了他的硬碟也沒還,便想趁著這次機會還給他,以後兩人也別再來往。

我情商不高,覺得什麼乾哥哥乾妹妹乾姐姐乾弟&弟的曖&昧關係不適合自己,不如斷了乾淨。

那時正是夏天,滿街都在發生小龍蝦的滅門慘案。他將我帶到一家大排檔處,點了麻辣小龍蝦。麻辣小龍蝦挺難剝的,他卻細心地為我剝去殼,將白嫩裹著紅油的蝦肉放進我碗裡。他微微低著頭,眼角的淚痣在燈光下一隱一顯,他慢慢給我講著自己的故事:他說他父母在他不到一歲時便離異了,他跟著父親,男人心粗,在生活上並不能很好照顧他。他不到三歲就上了幼兒園,在幼兒園裡大家都不願和他玩,因為他衣服每天都是髒兮兮的。父親工作忙,他每天都會在幼兒園裡待在最後才能被接走。後來長到七八歲,父親與繼母結婚後,便將他送去了他婆婆爺爺所在的老家。他說他從沒感受到過家庭的溫暖,所以便很想早些結婚生子。

聽見他的遭遇,我那小心臟跟在泡菜缸裡浸了三天三夜似地,酸酸澀澀的。

他抬起頭來,對我微微一笑,道:“我發誓,我下一次戀愛一定要結婚。我想要和我老婆每天下班後吃完飯洗完碗牽著手出來散步,要是饞了再來這裡吃小龍蝦。”

他的眼睛映著夏日的星光,格外璀璨。

他的話觸動了我的內心。

我在F市舉目無親,只有週末才能回家,每次開啟租住的小屋,冷清孤寂感便迎面撲來。我也很想在這裡有個家庭,有人陪伴。

那天董承業送我到家門口時,突然掐了我的臉,很溫柔地說:“我真的很喜歡你,真的。”

他後來回憶說我那時低頭害羞挺可愛。其實媽蛋,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我當時低頭是因為他力道沒個輕重掐得太疼,老孃正在用肩膀擦拭痛的淚水好不?

雖然他在最後結尾時讓我疼了下,但在那晚後,我就忘記了我的陳道明,我的車仁表,我的大叔,鬼使神差地答應了做他女朋友。

他後來跟朋友開玩笑,說我是吃貨,他用宵夜把我給騙到手了。我聽了都笑笑,沒有反駁,可是心裡卻有個聲音清晰地告訴著自己原因:我答應與他交往與那屍橫遍野的小龍蝦無關,只是因為那時我們是同類,寂寞的同類。

就這樣,我們在一起了,談了兩年戀愛。

他是我的初戀,我們曾有過很快樂的時光。

我們坐火車去鳳凰,半夜他從隔壁床臥鋪爬下來為半夢半醒間的我掖被角;中秋時他外出,我發個簡訊說想你了他立即趕車回來陪我;我陪他去見朋友為了撐場面穿了高跟鞋磨破後腳跟,他按摩著我的腳皺眉說喜歡的就是不化妝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