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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頁

【臥槽,驚的話都說不出來了。】

【不是吧!臭不要臉的,兩人人模狗樣,竟然這樣對待自己的父母。】

【不一定,有可能是老人在騙人。】

對方律師深吸一口氣,其實事實如何他已經知道了。

但他的責任在另一邊,他轉頭看向法官也發出反對:「反對,證人這話沒有任何依據,就靠他一句話,加之他拿了林嫻手上的三萬元,實在沒什麼可信度。」

林嫻起身:「我同意。」

對方律師:「???」你同意個毛線啊!

法官也看向林嫻,林嫻說:「但這世間,沒有什麼事情能把黑的說成白,白的說成黑的。當時醫院上上下下數百人,人間慘劇就擺在眼前,要人證?多的是。」

說著,她看向法官:「要求宣一號人證。」

法官看了眼手裡材料,同意了。

律師也低頭去翻看一號人證,當年醫院的護士。

他抬頭看向林嫻,她敢自己應辯,確實是準備了足夠多的證據、證人、證物。

護士叫林星辰,是個50來歲的女人。

她站在證人席上,林嫻依舊先是和她確認了身份,然後說:「當時兩位老人入院時是什麼情況?」

對方律師舉手:「反對,這和本案沒有關係。」

林嫻:「所有事情都息息相關,老人騙捐與否關係我騙捐與否,我騙捐與否,關係被告是否誹謗。現在,要證實老人是否騙捐,便要證實老人在當時是否急需用錢。而這一點,只有收錢的醫院方是最清楚的。」

於是,法官轉頭對律師說:「反對無效。」

律師身邊的許書寒一愣,直覺事情似乎複雜了。他就偷偷問律師:「現在什麼情況?」

律師看白痴似的看他:「還看不出來嗎?我們被坑了,那兩個白痴隱瞞了最關鍵的點。」

許書寒:「啊?那、那怎麼辦?她會勝訴嗎?」

律師低頭看了眼手裡的資料,笑了笑:「還有機會,而且我們還有殺手鐧。只是現在這一塊,只能放棄了。」

三家,就是三個案子。只要能證實林嫻那個籌款中,有一家是騙捐,那林嫻的那個籌款就是騙捐。許書寒所 傳播的便是事實,而非誹謗。

網上此時也是一臉懵逼:【這麼說,林嫻真的是幫了老人?】

【不會吧!既然要幫,就多給點啊!給三萬夠幹嘛的?】

而證人席上的林星辰也開口說話了:「老人送進醫院的時候,還挺嚴重的,二度燒傷。但因為有糖尿病,很難癒合,各方面都不是很達標。」

所有人都看著觀眾席上老人那大片的疤痕,彷彿能看到他當時的痛苦一般,所有人又沉默了。

林星辰卻一臉冷靜的繼續說:「其中王羅華先生的較為嚴重,一度下過病危通知。我們給家屬聯絡過,兩個孩子都不願意來。如果當時不接受治療,病人很快就會去世。最後我主任實在看不過眼,就墊付了三萬在卡里。」

三萬?

【……所以,這三萬是還款?】

【老人眾籌三萬,是因為要還給人家?】

林星辰依舊很冷靜:「老人兒女沒來,欠的這錢也沒處討。後來林嫻來了,她說以她的名字眾籌,老人只要了三萬。」

「這一件事,我們全科室的護士都知道,都可以作證。我們科室一共有21名護士,我們每人都願意出庭作證。」

最後一句話,鏗鏘有力。

林嫻起身:「這件事情,你曾經在網上幫林嫻澄清過嗎?」

林星辰說:「我們全科室都出來澄清過了,但是我們不能用醫院的帳號說話,用的是自己的微博。澄清的話被認為是包庇,還被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