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書寒皺眉:「那、那怎麼辦?我會敗訴嗎?如果我敗訴了怎麼樣?」
律師涼涼轉頭看他:「有期徒刑……3年……以下。」
許書寒震驚:「這還要坐牢的嗎???」
律師安慰他:「不急,前兩案就算證實了騙捐,和林嫻的關係也不算非常大。非要糾結,林嫻也可以說是他們自己騙捐,和她本人沒關係。說實在,要定她罪名也不一定能定下。但是,第三案才是最關鍵的。」
律師看向對面的林嫻,此時她也正看自己,兩人的目光在空中交匯,彷彿電閃雷鳴一般,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律師冷冷地說:「林嫻是否騙捐,最最關鍵的是她自己的籌款。只要證實了她籌款是騙捐,就足以。」
律師說的鏗鏘有力,彷彿他已經看見了這樣的未來,那樣讓人安心,那樣讓人激動。
許書寒聽這話,受到了鼓舞:「你有自信,是不是?」
律師繼續冷冷地說:「開庭前……我確實有。」
許書寒:「???」哈?
開庭前,他確實是有的。誹謗罪需要傳謠人有捏造的事實情況,且受害人確實受到了影響。符合這些條件,才能構成誹謗。
誹謗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許書寒……
律師轉頭看他,全都達標了。太慘了!
當然,他的任務就是幫助許書寒渡過這個難關。
那麼現在,就看林嫻籌款的5萬,該怎麼自證了。這一案,他也是做足了準備的,走訪了多地。
此時庭上,張美美聽說遞交的借條可以作為合法證據,她安心地鬆了口氣。
法官再次確認兩邊律師沒有問題,便讓張美美離開。
張美美起身以後,又開口說:「法官大人,當時的情況非常危急,兩位老人也命在旦夕。我的孩子最為嚴重,我們都是缺錢的人。我們急需用錢,急需救命。林嫻幫我們籌款,她是真的在做好事。」
法官敲了下法槌,說:「這些會有法律評判,你可以先離開了。」
張美美對法官鞠躬,又轉身對著鏡頭鞠躬:「這個社會到底還是好人多,非常非常感謝你們。我張美美記在心裡,我的孩子也會記在心裡,終有一天,他會回報這個社會。」
直播間前大家聽了這話,心裡觸動頗深。
尤其捐了款的,如今知道當時的錢確確實實都用在了最為緊要的關頭。此時心裡是一種欣慰,回想當時也是一種慶幸,慶幸自己這舉手之勞。
【我突然好觸動,現在,那個孩子怎麼樣了?】
【張媽媽說的真好。】
【希望她以後越來越好。】
評論區裡頂上一條又一條的祝福,這對多災多難的母子,希望你們永遠都快樂幸福。
既然趙明德這事已經落幕了,那麼自然就要將眼光放在新的案子上。
許書寒最後的機會,就是坐實林嫻自己籌款騙捐了。
律師起身提交了一份資料,然後對法官們說:「這場愛心籌款一共是三家共籌,我無法得知當時的情況為什麼需要三家人一起籌款。但原告自己籌款是否涉及不正當利益,我想需要對原告進行詢問。」
法官看向林嫻:「原告上證人席。」
林嫻就上去了,這也是林嫻第一次上證人席坐著。坐在這裡的感覺卻是和坐在一邊不同,坐在這裡,頗有一種肅穆感。
律師走到林嫻身邊,然後開口問:「能否告知你當初是什麼病籌款的?」
雖然這是之前就提交到了證據裡的了,但林嫻還是乖乖答:「我母親肝癌,需要化療。」
律師繼續問:「每個月大概多少錢?」
林嫻看了律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