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合情合理,卻又處處透著詭異。
首先是陶家明的死。
陶家明的死亡事件明顯是一場有提前計劃好的謀殺,莫小玉信裡提到的手法倒是很合理,先用麻醉劑將人迷暈,再放入冷凍室。可麻醉劑這種東西本就不是普通人隨隨便便就能弄到的,兇手必定要提前將其準備好,再伺機動手。
這就意味著這並不是一場衝動之下的激情殺人,那麼兇手如果真是陶亮,為什麼會選擇這樣一個時間點?,以二人對金錢的重視程度,無論畫作的所有人是陶亮還是陶家明,他們肯定都希望利益最大化,而不願意畫展和拍賣會受到任何影響,又怎麼會選在這麼重要的日子殺人?
陶亮和陶家明每天住在一個屋簷下,想要動手,機會多得很,為什麼單單挑今天?
就算陶亮想要選擇人多的日子故布疑陣,選在今天動手,這殺人理由也實在有些牽強——陶家明年紀輕輕,大機率是沒有立遺囑的,那他死後的遺產受益人也該是直系親屬,那批畫的收益就會落在莫小玉和陶家芸手裡,陶亮無法直接從中獲益,又何必非要殺人呢?
還有陶亮的死。
莫小玉的遺書中說是陶亮約她去花房見面,目的是為了殺她滅口,她極力反抗之下殺了對方。且不說面對一個成年男子,身材纖瘦的莫小玉到底有多大機會反殺。但從陶亮的角度來看,如果他真想殺莫小玉滅口,一定會提前準備,哪會讓莫小玉輕易反殺?
他手裡不是有麻醉劑嗎?直接趁莫小玉不備時先將她迷暈不是更容易?
再就是莫小玉的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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