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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在這個夜裡十分清冷。

“明年我要去美國。”

離別(中)約定

我想我此刻凝住的表情一定很可笑。

我嘗試著揚起嘴角,模糊地笑著說,“真是恭喜了。”

難道歷史真的無法改變,他最終還是要按照原定的軌跡在18歲這年去美國?

在那,他將遇到他人生中真正的真命天女,而我這個半路殺出的冒牌貨呢?這個最後被留下來的我該怎麼辦?

他牽著我始終直視前方,沒有回頭看到我朦朧不安的表情。

“我爸媽在美國接了一個大CASE,至少要在那邊呆幾年,所以他們打算把我也接過去讀書等他們的CASE結束後再一起回來。”他解釋道,聲音力持平穩卻掩不住那絲煩躁,“明年的三月我就要走。”

“三月就要走啊。”就連這個時間都沒有改變啊。

“我會在3月3日後再走。”他停下腳步,向我承諾。

我“恩”了一聲,一時無話。

該說什麼呢,至少……他並沒有在我生日這天走。

那……我可以因此而相信歷史還會有轉變的餘地吧。那,我可以因此而相信接下去的一切並不一定都按原定的劇本走吧。

飛蛾撲火。

這四個字從前我一直嗤之以鼻。明知道是火,這火會灼傷自己甚至會把自己給焚燒殆盡,為什麼還要這麼傻的撲上去?常聽人用這個詞來形容陷入愛情的女人,曾經我還能抖抖臉上的贅肉橫一個不屑,從未想過,自己會有成為飛蛾的一天。

傻就傻了吧。太后曾說過,“如果你是因為害怕受傷而不敢嘗試,等你老了再回憶時你一定會後悔為什麼當初不試著勇敢一點。有的時候錯過了可就是一輩子。”

我不想後悔。

想到這,我仰頭看他,他身形削瘦而修長。

小屁孩,你還真該得意。從前栽在你身上十年,現在人生重來一次,我這次又一頭栽在你手裡了。

“任金笙,我走後不准你再和別人單獨出門,約會。一旦在場有男生每次至少要兩人以上陪著。”

“那講話呢?”

“只能講功課而且身邊要有羅莉或者王木木陪著,手機也只准接我的。”小屁孩很鴨霸地捧著我的臉仔細反覆叮嚀。

“手機?”我哪有手機呀。

他從口袋裡拿出一款乳白色的翻蓋手機遞到我手裡,“送給你。”

喲!還是最新款的,有錢人吶。

我低頭看看手機;再抬頭看看小屁孩,內心在激烈的進行自我掙扎。收不收,到底收不收?

他保持著面無表情,抓著我的手把他的號碼一個一個的輸入手機,再順道把他的號碼給設定成快捷鍵1,“號碼你也知道了,以後就用它和我聯絡。我打來的電話不準不接。”

我嘟起嘴,“這個不準,那個也不準,你試用期還沒過呢。就不怕我火起把你給一腳踹咯。”

他雙手環胸,直接又無視我。

我橫他一眼,反正他家錢多,這手機我就當路上撿的隨便收了吧。

“你要去美國多久?”雖然嘴巴在問,但我心裡早已知道答案。

“五年。”小屁孩微鄒眉頭丟出這兩個字。

果然不出我所料。

“我會盡快趕回來。”他保證。

我點頭說“好。不過太遲了我就離開。”

他不爽地眯起眼,“離開?”離開去哪?

我轉頭不說話。

總不能說我知道你原計劃是五年,但後來因為你遇上了你的真命天女和她在美國拖到第六年訂了婚之後才回國吧。

我在賭,賭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