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種為界限(是否流傳後代),人與動物的界限在哪裡?
在今天,人類分作白種人,黑種人,黃種人,這是因為生存環境的隔離,才形成了不同的人種。後面的討論將說到,人種的隔離在距今二百萬年。二百萬年的時間過去了,隔離的人種從新溝通,竟然不妨礙人的界限。這個事實證實了,距今二百萬年以前,已經存在了統一的人類。這個時期的古人類,或者叫作動物人的起源(人類動物)的時間應該是人類與動物的明確的界限。這個時間,本書將討論到,不晚於距今五千萬年。
人類與動物的第二個界限是人類用火,而動物不用火。
確實,無論多麼冷的天氣,也沒有哪一種動物攏一堆火,哪怕是攏一堆柴。動物能夠銜草作窩,因此,攏柴的能力還是有的。家畜每天都接觸火,馬戲團的動物不怕火,用動物不認識火,怕火來解釋是行不通的。我們知道,火對於人類的進化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是否用火是人類區別於動物的一個明確的界限。
在社會人以前,有一個很長的進化時間,於是,產生了誤解,認為人類有很長時間的用火歷史,甚至認為用火推動了人類的進化。
“社會是人類的存在方式”,社會前的“人”是動物或動物人。火的使用在社會時期,不早於動物人的晚期。從考古知道,萬年前,舊石器時代的遺址在山洞,就是說,萬年前的人類以山洞為棲息地。在萬年前,有過偶然的對自然火的儲存,積累了用火的知識。因為用火,動物人向人類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但是,對於進化,對於社會的發展有意義的用火在萬年後的社會時期。社會是人類的存在方式,人類告別了動物群,走進了社會。社會是人類區別於動物的第三個界限。有人作過統計,得到下面的資料:
狼孩19例。在印度,發現兩個女狼孩,一個二歲,不到一年死去。一個7歲活到16歲,至死未改狼的習性,學會了45個單詞的發音,不會講話。女狼孩,收養在修道院,名叫比迪亞。她已經習慣了人的生活,略微聽懂一些人的語言,還能用手勢與人溝通,但是,不會說話。
猴孩7例。在非洲,女猴孩行走,進食,動作,姿式與猴子一模一樣。緬甸猿女,發現時已經17,8歲,表情呆滯,四肢行走,拒絕穿衣,10多年未恢復人性。
熊孩5例。立陶宛一例,像熊一樣的咆哮,走路。
豹孩:5歲,發現時只會爬行,咬人,抓到雞,鴨撕碎了吃,學會了雙腳走路,只活了3年。
人們千方百計的試圖將獸孩改造成正常人,並希望它們講出過去的經歷但是,這一切的努力都失敗了。人類以社會的方式生存,動物以群的方式生存。獸孩因為在動物群中度過了童年就不能再回到社會中來。
上面討論了人類與動物的三個界限。就人類自身的進化講,從人類動物到人類發生了一次又一次的分化。經過了多次的分化方才有人類進化出來,方才完成從動物到人類的進化過程。從四肢動物到兩肢動物,人類動物從四肢動物分離出來。人類與靈長類從樹棲和地面棲息發生隔離,這是人類與動物的第二次分界。人類動物在地面棲息。地面棲息的人類動物在打製石器上,發生了再一次的隔離。沒有使用打製石器的動物分離出去。就是走近社會的動物人也不是全部的進入人類。在火的使用上,甚至晚到萬年以後,有動物人沒有使用火,沒有進入社會,成為最後一批野人。野人是最後一批從人類分離出去的動物。這最後的野人與人類同步經歷了漫長的進化,十分可惜,結局很摻,它們失去了森林生存的本能,又長期隔離在社會以外,先後的滅絕了。
結語:
一,如果,沒有考古的證實,讀者可能不會想到,人類的進化史長達六千萬年。這六千萬年是說人類的血緣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