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夫,全鎮肯定會被徹底拖垮吃窮。
金求德當時就對此表示反對:“不過,如果從地方官府那裡補給的話。第一就是損耗,這個倒不是大問題,大不了就給他們一些好了,但末將恐怕會對軍隊地行軍速度有影響。”
賀定遠在這種問題上一向是一言不發,如果不是黃石把他拉來旁聽,他本來更有興趣去幹些別的工作。賈明河和趙慢熊也都沒有意見,一個是初來乍到不願意多說話,另一個是還沒有把其中的利害衝突全都權衡過一遍。
從大明中葉武官地位大大下降以後。文官集團就覺得一定要加強對軍隊調動的控制,衛所制度導致各個武將自身的後勤能力非常有限。就連現在的黃石也幾乎組織不起千里運糧,更不要說一般的軍鎮了。所以文官認為,只要能控制住沿途的糧食補給,那麼就能進一步強化對武將地控制。
所以在崇禎朝綱紀廢弛以前,大明地方官府一般不肯直接把糧食交給帶隊的武將,而是由他們做好食物,然後派遣地方兵丁衙役按人口供給。文官聲稱這樣做武將就沒有什麼機會貪汙了,但是,黃石認為這樣文官就更容易貪汙了。
如果僅僅是這樣做,那麼也還可以過得去。但隨後大明地文官又考慮到一個新的問題,那就是有沒有必要給行軍的軍隊吃得太飽呢?文官集團普遍認為如果士兵吃得過飽,就很容易造成行動不便,這對於行軍顯然是不太有利的,所以文官集團後來規定一天只給過境的客軍提供吃兩頓飯。
如果只是這樣那還是可以忍受的,可是大明的文官集團很快又發現了一個潛在的漏洞,那就是如果軍隊行軍過快,一天能經過兩個縣、甚至三個縣,那麼士兵們就能吃到四頓甚至六頓飯了,這豈不是被那幫丘八白白佔了便宜?所以大明的文官集團就又追加了一條規定:當天到達的軍隊不給飯吃,只有在本地停留了一天以後才可以讓士兵吃飯,如此就徹底堵死了軍人“多吃多佔”的最後一條路。
大明軍隊裡面的成員都是人而不是騾子,不能靠吃草為生,士兵們當然也希望儘可能地提高吃飯的頻率,所以即使是緊急的情況下,大明軍隊在調動時也會走一天、停一天,以便保證士兵每兩天能有一天吃上飯。
實際上在大多數情況下,明軍的調動速度比這個更慢。因為士兵們也知道,一旦撥營今天就不會有機會吃飯了,所以開撥時士氣都會變得非常之低下,甚至會譁變,有些時候急於趕路的將領甚至不得不拿出賞錢來誘惑士兵們拔營出發。
如果情況不是很緊急的話,士兵當然希望多停留、少走路,而將領也明白餓著肚子地士兵就算走也走不快。士氣低落地軍隊不但行軍速度慢、還容易產生大量的逃亡和偷盜行為,所以明軍將領一般都不肯自找麻煩堅持急行軍,而是響應士兵的呼聲,慢慢地沿著道路磨蹭著走。
金求德提出的行軍問題。就是說得這個情況。現在既然是在內地行軍,那黃石就得遵守這套遊戲規則。如果黃石走一天停一天的話,他就要自己攜帶足夠行軍那天食用的糧食,也就是自己掏一半;如果黃石走一天休息兩天,那糧食似乎可以少帶一些,在地方官府那裡多吃一些,在路上少吃一點。忍忍也就過去了;如果和其它明軍一樣慢慢蹭的話,那每天都讓士兵攢一些食物出來,隔上三天走一天還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這麼幹的話,黃石不走上一年半載是休想到貴州了。所以黃石選擇了第三條路——撒錢。
……
“大人打算花錢買出五千大軍的糧食來?”
當黃石說出這個設想時,他手下的軍官都感到很震動:“這得花多少錢啊?”
黃石認為這個辦法最方便,因為地方百姓總是有餘糧的,只要軍隊能拿出銀子,百姓們即使自己的糧食不夠也可以到別的地方去買,這樣就等於多了大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