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不懂她的話,只能從她的手勢裡揣測意思,“那裡有車站。你就可以到你想去的地方了。”
天亮了,他艱難向前走去。終於接近了小鎮。
他按照婦人的手勢向市鎮裡走去。很快搞混了如何轉彎。
他問路,所有人說話,全是方言,他幾乎都聽不大懂!天哪!他還是在美國嗎?上帝!
狹窄的鄉鎮公路隨著地勢起伏,他經過了一個大集市。
Jimmy站在山坡上向下望去,驚呆了!!
那一條街道上,密密麻麻全是黑衣的男人,黑袍的女人!
──那裡是摩門教的聚居地!
*
Jimmy知道他必須趕緊離開那兒。
作為一個外鄉人,他逗留在那裡太引人注目了!
誰要他死?!
他想不明白。
是家裡嗎?
媽媽、Raymond為什麼會打那個電話,到底出了什麼事。他的家裡怎麼樣了?他的家裡人怎麼樣了?!
他必須找一個安全的到地方先藏起來,想明白這些事。
或許還有必要躲一陣子!靜觀其變。
然而,他能藏在哪兒呢?
藏在哪兒,如果那些人真的要殺他,都能把他找出來!
一開始Jimmy想藏進山裡,後來想那樣反而引人注目,他必須去一座大城市!在人海里把自己先藏起來。
Jimmy回憶著他到過的城市,絕望卻再次從心底湧起──幾乎每座城市裡他都看到過隸屬於ML高大的廣告牌子。
終於,他想起了一座城市──幾乎唯一一座不會出現ML廣告牌的城市。
──他跟Thomas在一起時,Thomas提到過:那個城市,根據過去的一個約定,那是座ML,Grant和斯特林奇家族都不會進入的城市。
終於,就在那個清晨,Jimmy搭上車,踏上了去往那座德克薩斯大平原深處的大都市──達拉斯的旅程!
(To be continued……)
終極往事184上
184上
Jimmy藏在那座城市深處,一間普通的小旅館裡,焦慮地等待著訊息。
他小心地檢視著一週以來,所有西雅圖、紐約方面的報紙。但是Jimmy沒有看到關於郊外公路上,那兩起爆炸或是車禍,或是搶劫的任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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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萬分焦慮地等待著。等待著來自ML家族的訊息。
他能想像,在現場,警察會看見兩句面目全非焦糊的屍體。
或許,屍體燒焦了,護照卻只燒了一半;司機身邊是那個亞裔女孩子,在自己的車裡──他們很容易把他認成自己──如果沒有人去追究。
而Eliza,他媽媽,一定會追究!
然後就發現那不是自己
而他自己卻一週沒有任何訊息!
Eliza一定會瘋了!一定會來找自己,就是掘地三尺也會把他找出來!會不惜代價追查兇手。
而他也一定會從報上看到蛛絲馬跡:華盛頓州警方突然加強警力的表態;ML核心層中誰又從紐約去了西部,他不會看不見。
然而,Jimmy等了一天、兩天、五天,一週、兩週過去了。他沒有看到任何可能的訊息!
Jimmy的心完全涼了下來!
沒有動靜──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家裡,Thomas和Eliza,他們知道答案!
所以,他們不會去翻檢追尋。
再一週後,Jimmy坐車離開達拉斯,到了遠郊外一個小鎮,頭上緊緊扣著一隻灰色的帽子──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