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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部分

中年男子透過招募臨時勞工的方式,召集了幾十位百姓,然後將這筆銀子送到了呂三府上。

這件事從一開始就讓人覺得他們的目的就是要打聽清楚陸軍佈防的情況,可是隱隱之中,馬三如卻總是覺得這裡面有一些問題。

打聽這種軍事機密的訊息,只要腦子沒有鏽透的,一般都會自己去做,而不是花錢找呂三這種明面上的訊息通去打聽,花費的資金並不少,但保密性以及得到情報的可靠性就有很大的問題。

要讓呂三搞到京城附近的佈防圖,那麼還有些可信度,可是讓呂三這個京城附近的百事通去打聽全**隊的佈防圖,對方未免也太看得起呂三了。

在確認了收到銀子之後,馬三如便立即來到了軍營。

沒有得到準確的訊息,便將這件事情彙報給王思銳,一般情況下馬三如是不會這麼做的,但這件事情裡裡外外都透漏著一些疑惑,他總感覺那些人明顯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對於佈防情況,他們似乎並不在意。

王思銳的辦公室裡,袁世凱手拿著一沓資料正坐在辦公桌對面,王思銳的面前也放著一份資料,王思銳正在認真的看著那份資料,最終在上面簽下了一個準字。

簽完之後,這份資料便被袁世凱收了起來,轉而遞上了另外一份資料,王思銳很認真的看完了整份資料,正打算在下方簽字,但不經意間眼睛瞥向了一處,這一眼讓王思銳看出了一些疑惑。

隨即,提起的筆,又被放了下去,王思銳並沒有在這份資料上簽字。

“當天夜裡從幾十裡外的另一個縣城返回開封,殺完人之後又趁夜逃離了開封,時間上完全來得及,但是夜間城門卻是要關閉的。如果說一處因為疏漏讓人離去倒也情有可原,可縣城與開封同時出現疏漏?還讓一個殺人犯透過城門夜裡進夜裡出?

如果真如案情所述,那麼只有三種可能,一種是嫌犯自己不想活了,所以被抓之後,隨便的編一個殺人過程出來。另一個是審理案件的警察刑訊逼供,嫌犯受不了了,所以無奈承認。第三個則是兩地城門處有人接受賄賂,夜間放人進城,又放人出城。

這裡面沒有城門部隊的筆錄證據,無法證明嫌犯是否透過城門入城和出城,而現場有打鬥痕跡,嫌犯身高一米六,體重一百斤,死者身高一米六五,體重一百五,又是個屠夫,嫌犯又怎麼可能打的過他?除非嫌犯是退役軍人,但目前我們的第一批退役軍人也要等到明年才會退役。

案件疑點太多,打回去重審。”王思銳指出了案宗當中的一些疑點,沒辦法,這是王思銳自己規定的規矩。

一些明顯有疑點的案子,直接就被袁世凱給打了回去,送到王思銳這裡的,基本上都是沒有什麼疑點的案子。

起初袁世凱也沒有想到這一點,他只覺得無論是時間還是其他的證據,都足以證明嫌犯有足夠的可能去殺掉死者,所以便透過了稽核,將案件最終送到了王思銳這裡。

雖說袁世凱已經脫離了政壇,開始步入了司法系統,但袁世凱的內心深處,其實還是想著要搞政治的。

為什麼?因為這樣能夠增加他的影響力啊,能夠讓他名垂青史啊。要是老老實實什麼也不幹,最後史書上會怎麼說自己?

“陛下,這是您打回的第一件案子,不如藉此機會,將這件事情宣揚出去?”袁世凱說著,要搞,就要轟轟烈烈的搞,搞的全國人盡皆知,最好在抓幾個人祭刀,只有這樣,才能夠彰顯他們最高法院的威名。

“恩,派個督查組下去,親自監督這件案子。”王思銳又豈能不知道袁世凱的那點心思?

不過也只能說,袁世凱很好的抓住了王思銳的軟處,王思銳也正想借助這個機會來向天下展示一下法律的無情與有情,更要透過這件事情告訴天下,不做虧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