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相信男人不如相信一個流浪的乞丐,至少他們乞討時是真的貧窮。
我們看著對方笑了,可能她和我一樣覺得自己是不是哪個神經出了問題,為什麼要跟一個陌生人說起自己的感情,難道是太想傾訴了?城市裡擦肩而過的每一個人都緊閉著心靈的大門,任自己在屋內被孤獨與寂寞吞噬,留給身旁的人一個漠然的眼神。
最後她關上門走了,我也關上門走了,我們像千千萬萬的城市人一樣關上了自己的門。
那件黑色的大衣仍然擺在櫥窗裡,不知將會穿在哪個女人的身上,也不知它能不能永遠掛在她的衣櫃裡。扔了可惜,價格不菲。
愛情遠比一件大衣廉價,扔起來輕鬆得多。
最後,我還是叫子火來給我買下了,他花錢很大方,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個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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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光棍節。
我們部門全是光棍,中午七條光棍舉杯慶祝!
其實又有什麼值得慶祝的呢,一群從四面八方飄過來的異鄉人,一群下了班不知去哪裡打發寂寞的無聊人,一群得不到愛情又拼命去追求的可憐人。
甲乙庸人喝了很多酒,哭喊著上天賜他一個老婆。
妖精一臉媚笑。
子火找我,說慶祝光棍節。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光棍,也許他有很多女人。
11月14日
和子火去郊區看了一晚星星。
聽起來似乎很浪漫,不過他看星星不是為我,我也不是為他,他是為晶晶,星星是他的晶晶;我為自己,我希望有什麼東西能刺激我日益麻木的神經。
夜晚很冷,我們坐在車裡看,他擁抱我的軀體,臆想晶晶的靈魂。然後我們在車上Zuo愛,他叫我晶晶。
他說起晶晶,晶晶是他15歲的初戀,是他永恆的愛。
15歲就調戲小女生,真是調情高手。
他說他是個孤兒,可能是偷歡男女拋棄的私生子,他從來不知道他的父母長什麼樣子。15歲坐煤車到北京來討生活,身無分文,舉目無親,流浪街頭。一次偶然在一個衚衕裡撞見一夥小流氓在欺負一個小女孩,他和他們打了起來,被那夥人紮了幾刀,不過那夥人放過了小女孩,她就是晶晶。
晶晶的父母給他錢租了間地下室,因此他再也不用今晚睡公園明晚睡路邊了。晶晶還給他買吃的,買衣服,後來他喜歡上了晶晶,儘管他當時並不知道那是愛,然而晚上睡在陰冷潮溼的地下室裡總是夢到她。晶晶的父母雖然感激他救了女兒,但不喜歡女兒和他這個流浪漢交往。他從地下室搬走了,再後來摸打滾爬成一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不再住地下室,也不再做流浪漢,他覺得自己有資格找晶晶了。可是晶晶家的院子換了主人,那家人告訴他晶晶一家早移民英國了。他這才清楚地意識到這些年來辛苦打拼都是為了一個人,同時他也清楚地意識到他愛著晶晶,而且非常愛,直到現在還愛。
像老電影中的故事,我不信。他說是真的,而且是永恆的愛。
笑話!星星會隕落,人會死亡,哪有什麼永恆?他和晶晶頂多不過是兩顆流星,交錯而過,他居然當成永恆。
有永恆的愛為什麼還要玩女人,既當表子又立牌坊。
我是凡人,有七情六慾。
你睡過她沒有?
沒有。
接吻呢?
沒有。
牽手呢?
也沒有。
你們做過什麼?
什麼也沒做。
……
悲哀!也許晶晶不過是無意投在他波心的一片雲,他卻當成一生一世。真是個傻瓜,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