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頭是道,止不住問道:“就算他們真的採集的悍牛的血,你如何知道人家儲存的方法不對?”
王浩掏出悍牛角搖了搖,說道:“這個嗎,悍牛雖然兇悍無匹,血液卻是嬌氣的很。無論放到什麼地方都難以久存,使用玄門手段頂多存個百年,正確方法是存在它的角里,那就存放多久都沒事了。現在悍牛角在我地手裡,你說他們存放方法能對嗎?”
“你可別耽擱了三月之期,小心竹籃子打水一場空。”卓月見他自信的過了頭,不得不提醒兩句。
“空就空,沒時間煉就把材料還給他,沒什麼大不了的。”此一時,彼一時,王浩當前心急的是提升修為,而不是斂財,相比之下。龍珠當然不如悍牛血來地珍貴。
王浩的確是要到南海派討珠,不過那只是目的之一,這麼多的冰寒屬性珍珠。求丹的人也難找,再說不定就是從南海派搞出來的?此去也許能查到那人的身份。以王浩的性格就是不佔便宜,也不會委曲自己給人煉丹,讓他動心的是對方的身份。
兩人連招呼也不打就連夜上路,雖然仍是攜美同行。可是卓月再也不肯讓胖子佔到便宜。
王浩不由追悔萬分,暗罵自己是不是太規矩了,有便宜不佔王八蛋。可惜現在後悔太遲了。夜色還未退盡,兩人已經風風火火地趕到蜀山,血旗鎮。
當初兩人和召喚師路過這裡,還在遺憾缺少個動人的故事,如今故地重遊,胖子不失時機的補上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血旗鎮,曾經是繁華地小鎮,在鎮子裡有個叫阿瓦的素年。他年輕,英俊,勇敢,是村子裡最出色的獵手,阿瓦愛上了村子
裡最美的女孩阿鈴,而阿鈴也深愛著阿瓦,本來他們應該是鎮子裡最幸福,最美滿的一對。可是阿鈴地父母嫌貧愛富,非要把阿鈴嫁給鎮上的財主,阿鈴不肯,他們就百般刁難阿瓦,說是除非阿瓦能獵到一頭巨熊,並且用巨熊的皮做為聘禮,他們才肯將女兒嫁給阿瓦。
卓月審視周邊地環境,血旗鎮是個閉塞的小鎮,交通非常的不發達,經濟支柱應該是農業,何況故事的背景還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作為村裡最出色的獵手,阿瓦貌似窮不到哪兒去,不過,難得胖子有這份心編故事,還是忍了。
巨熊擁有恐怖的力量頑強的生命力,,爪子比鐮刀還要鋒利,是最難捕殺的動物,也是最兇猛的動物,阿鈴地父母是要讓阿瓦死在山上。
可是為了阿鈴,阿瓦第二天還是帶上心愛的獵犬上路了,為了尋找巨熊在山裡一待就是三年,終於有一天,讓他找到了巨熊,不是一頭,而是一群。憑藉高超的技術,阿瓦終於獵殺到巨熊。
卓月狂汗,一個普通獵人就是在厲害,哪怕是使用全自動步槍,碰上成群的巨熊也只有等死。一般人都認為熊笨重,實際上,熊的最高速度能達到每小時六十公里,而且生活在西南的主要是黑熊,就是俗稱的黑瞎子,這個品種的熊入水能遊,爬樹的速度比人快,屬於全能選手,卓月想不出普通人遇到這種熊該如何逃生,而且還是一群巨熊。
貌似這是個愛情故事,巨熊畢竟是配角,卓月再次忍了。
這時天上下起了暴雨,而且一下就是幾個月,村子發生了滑坡,阿瓦趕回去的時候,剛巧看見阿鈴落水,阿瓦也奮不顧身的跳了下去,他們彼此呼喚對方的名字,可惜雨下的太大,掩蓋了他們的聲音。
故事接近了尾聲,但是結局並不明朗,再差勁的故事也有讓人期待的東西,卓月追問道:“然後呢?他們有情人終成眷屬了?”
“都淹死了。”王浩有些傷感,將故事的人往往是最容易投入的。
“王浩,拜託你一件事,今後別在給我講故事。”卓月將目光放向湖面,無論胖子的故事有多拙劣,這清澈的湖水畢竟是真的,湖水下,那淹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