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聲之後,都沒有人就電話。
再撥,依然沒有!
看著閃爍的手機螢幕上面顯示的時間是凌晨兩點,他這才想到,這時候是沒人在上班的。
輾轉反側一晚上,卻是根本睡不著,六點多的時候,天已經大亮了。
趙樂浮腫著眼睛,腳步有些虛,可腦子卻是意外地清醒。
出門,先換了新的手機卡,等到八點半的時候打電話過去,那邊有人接起來,趙樂十分冷靜地說:
“您好,我姓張,昨天上午乘坐了貴公司一輛計程車,不小心把東西落在車上了……我丟的是一個日記本,黑色皮質外殼,上面沒有寫名字也沒有寫聯絡電話……如果昨天司機向您這裡上繳的顧客遺失的東西中沒有筆記本,那麻煩您幫我找一下,看能不能找到那位司機……
我坐車的時間是上午九點半至十點左右,路線是從和平路到環城北路。司機是個女的,大約三十多歲,長髮,偏瘦,鼻子上有顆痣比較顯眼……您放心,我不會對這位司機怎麼樣,丟失東西最主要責任在我自己,我不是要找她興師問罪,我只是想請她幫忙。如果您害怕出事,我可以不需要她的住址和姓名,只要電話號碼就可以了,或者您直接把我的電話號碼告訴她……
拜託您了,那日記本對別人來說,一點價值也沒有,可對於我來說,卻有著十分特殊與重要的意義,我一定要找回日記本,拜託您……謝謝!謝謝!”
一番交涉,大約一個小時以後,終於要到了那個司機的電話。因為趙樂下車的地點是有名的高檔社群,那司機也還記得她,但她對日記本卻沒有什麼印象,只說在趙樂之後,她還載過五個乘客,然後就和別人交班了。交班的時候她有檢查過車子,裡面並沒有日記本,很有可能,他的日記本被其中某位乘客拿走了。
趙樂仔細問了那五個乘客上下車的地點、穿著打扮、外表特徵等事項,問完以後,卻是一陣心涼。
司機自然是不知道那五個人姓甚名誰的,那五人下車的地點一個是市裡的電視中心,一個是人民醫院,一個是汽車站,只有兩個人是在住宅小區下車的。
人海茫茫,沒有名字,沒有照片,到哪裡去找這五個人?
現在怎麼辦?
到交通電臺釋出尋物啟示?希望那些人今天也會出門,會在車子上聽到廣播?
或者去電視臺去釋出尋物啟示?
再或者,到電視中心、人民醫院、汽車站還有那兩個住宅小區去掛橫幅、喊大喇叭?
可是,這五個人不一定就是本市人,說不定有人已經帶著他的日記本離開這個城市了,比如那個在汽車站下車的,這會兒還不知道去了哪裡呢。
尤其,他並不想讓人知道,是他趙樂丟了日記本!
那個日記本對於別人來說,真的一點意義也沒有,可就是有人一聲不吭地拿走了,誰知道他有什麼想法,誰知道他是不是喜歡窺視他人內心獨白?誰知道他拿一個沒頭沒尾、沒名沒姓的日記本到底要幹什麼?
如果他趙樂就這樣愣愣地、大張旗鼓地去找,不說那個撿到日記本的人會對他做什麼,其他人知道了,又會有什麼反應?會不會因此就來刺探他的隱私?他費心隱瞞的心事會不會就此大白於天下?
雖然他並沒有做過真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日記本里並沒有記錄什麼藏寶圖,也沒有記錄他殺人放火的秘密,可對於他來說,那些心事是比殺人放火、作奸犯科更加不能示人的!
他,怎麼可能讓自己赤 裸 裸地站在一個陌生人面前,還要去承他的情?
想像一下自己被扒得光溜溜的、全身上下、從裡到外沒有一點遮羞布,沒有絲毫自我空間和秘密,就那樣任人圍觀點評,趙樂不由得頭皮一陣陣發麻,血液上湧,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