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無所謂。
「咦?你真的是這麼想嗎?」
當我說出自己對未來的預測,在旁邊揮舞著那柄「重」劍的大叔,很訝異地看著我。
「怎麼樣?這很奇怪嗎?又不是每個人都很喜歡當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當然也有胸無大志的人,比起過那種朝不保夕的日子,我還寧願混吃等死,安安樂樂。」
「說得倒也是,可是與其那樣,你要不要考慮繼續你目前的工作,當個珍寶獵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寶追跡者是男人的夢想啊,自由不羈,浪跡在高山之顛、窮絕海底、大荒天涯,與價值連城的珍寶為伍,白天接觸各種秘笈與奇珍,晚上就笑擁醇酒美人,一擲千金,有什麼工作比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蠻混得不錯,以後辭官不幹,
大可專心幹珍寶獵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聽,就可惜不切實際,這種生活刀光劍影,水裡來火裡去,有什麼好的?」我搖頭道:「珍寶獵人是絕對不幹,兼差噹噹珍寶商人,那倒是可以考慮考慮。」
阿雪抱著紫羅蘭玩要,從旁邊插了一句,問道:「師父,這兩個之間有什麼差別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蠻混了這麼久,還弄不清楚這個?」看她一臉茫然,我不得不嘆氣解釋。
現今的大地諸國,從文明大國金雀花聯邦,到精靈之國索藍西亞,只要有貴族的地方,就可以見到他們彼此競誇豪奢的作風。比出入排場、比莊園規模、比嬌妻美妾、比名駒華車,貴族們努力在各個方面展現自己的財力與氣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這一點無論是哪個種族,都是一樣,長期處在富裕環境,涵養數代下來的氣質與貴氣,不是普通的暴發鉅富可比擬。這些出身世家的貴族富商們,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帳冊比闊,就只好表現在周身的一舉一動
上。
這種比誇豪奢的競賽,看在尋常百性眼裡,當然是只有悲嘆憤恨的份,可是有時候,這種作風也有尋常人不知道的好處。在外交場合上,一國之君往往藉著豪華的排場,向外國與臣下展示實力,成功的話,就可以起到震懾作用,將一場刀兵干戈消於無形。
同樣的情形,也適用於王公大臣、地方領主、軍部重將的身上,很多人不見得喜歡奢華,但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中,除非像我那變態的老爸那樣,真是底子硬到極點,無須張揚,不然如果不擺弄排場,張揚聲勢,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擠,甚至連下頭的人也會造反。
「嗯,可是,那樣和珍寶商人有什麼關係啊?」
「傻女人,這種比賽其實是很無聊的,你擺出一百輛豪華馬車,我就開出兩百輛;你亮出千斤黃金,我就亮出兩千斤珠寶。」我道:「可是,當有人把萬斤黃金疊堆如山的時候,那就已經不是誇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會訕笑說沒品味、沒智商。」
「喔,那要比什麼?」
「對啊,當單純灑金子已經沒意義,當財富已經不足以彰顯身分,又該比些什麼呢?」我引用一句珍寶商人常常掛在嘴邊的名言,道:「世上價值最珍貴者,莫逾稀者。」
所謂的珍寶生意,涵義很廣,從礦石、香料、藥材、毛皮、藝術品,甚至是生物、死體買賣,都在範圍之內。但是大體來說,都是由一些尚未開發的大荒之地,將本國所罕見的東西運回國。
大體上來說,男孩子這種生物對夢想、冒險部有一種天生的憧憬,普通財貨不足以吸引權貴眼光,但是那些來自蠻荒秘境的珍寶,在那些足跡不離開自家豪華莊園的貴族來說,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儕誇耀。
起先是一些質地古怪的寶石、金銀,再來是以壯陽效果為主的神奇藥草,貴族們願意為了這些東西揮金如土,而後,當腦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