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浩蕩,軍中很少有人跟他唱反調,所以他最不怕的就是“某位將軍”。看著手裡的材料,雲錚朝身旁的趙文長道:“趙先生,這件案子,你看算不算是罪證確鑿了?”
趙文長捻鬚點頭:“如此足以斷定此案無誤了。”
雲錚嗯了一聲,沒有說話,手中掂量著那份材料,沉吟不語。
趙文長眼皮一耷拉,輕聲道:“按照往日的習慣,牽涉到一衛指揮使的案件,發個公函申飭一下,就算了結了。”
雲錚眼皮一翻:“強佔了人家的田,打傷了人家的人,殺了人家的牛,最後一把火把人家的房子都燒了……這樣的事,我身為一省巡撫,就只能申飭一下?”
趙文長面無表情地道:“樂家一直是真定大戶,家中長子樂海,此刻官居真定衛第七衛指揮使,次子、三子分別在第九衛和第十一衛中任千夫長,可謂一門將軍。樂家家主,也就是這三位的父親樂廷,當年也是衛指揮使讓位,而現在還兼任著雛鷹學院步兵防禦戰教員,至於祖輩就更別說了……這樣一個家族,少帥以為如何處置?”
雲錚霍然起身,面上肅殺一片,一字一頓:“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法,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
趙文長目中精芒一閃,再不復方才淡然模樣,看著雲錚,沉聲問道:“巡撫大人,要動刀?”他心中所想,與雲錚不同,他以為雲錚這麼做的意思是打壓真定衛中原有的派系,深層次的意思則是加大自己的權柄。
雲錚一下就明白了趙文長的意思,他並不覺得奇怪,似趙文長這等長期為巡撫做幕僚之人,心中所想多半都是權謀的運用,這是很尋常的事情。但云錚並非這個意思。
作為學法律出身的後世人,雲錚對中國古代的法律發展是很痛心的,自古中國就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之說,但實際情況往往並非如此,一般都是“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這與雲錚所堅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完全背道而馳的。雲錚穿越之後好幾次都有改革法律的想法,只是手中權力不夠才只是想想就作罷,但現在自己手裡的權力逐漸大了起來,他已經有打算要進行一些改革了,即便不徹底,不到位,但總能糾正過來一點。
在這樣一個古代的中國,要搞法律改革,雲錚心裡其實也覺得自己可能瘋了,但實際上中國即便後世他穿越的時候,也沒有真正進入“法治社會”的原因就有中國“人治”傳統太強大這個因素在裡面。而且中國人也沒有強烈的追求法律平等的心態在裡面,這是更大的悲哀。
在中國古代,與小農生產力相適應的是以家庭為基本單位,以血緣為紐帶的宗法等級社會關係。宗法制源於原始社會的父系制家長制,是處理家族內部關係的習慣準則,後來與國家政治相結合,家國一體,君父合一,成為中國古代社會的基本制度和古代法制維護的重要內容。它注重君臣、父子、兄弟、夫婦之間的倫常關係,以“親親”的血緣合同,以“尊尊”的等級差別,強調大宗對小宗的支配,小宗對大宗的服從,尊長對卑幼的仁愛,卑幼對尊長的侍奉,以及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等等。在這種基礎上形成的傳統法律文化,不僅被蒙上了一層溫情脈脈的宗**理色彩,而且一直以體現宗法等級的綱常禮義作為中心和指導原則。
但實際上,這個法權基礎就不正確,在這個基礎至上誕生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存在真正的公正。法律出於皇權,自然作用便是維護皇權。****主義的統治下,奴隸社會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會則是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皇帝實行的是個人獨裁統治,他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審判官。歷代法律都以皇帝個人意志的形式表現出來。
律的制定雖由朝臣具體完成,但批准權屬於皇帝,歷代帝王都凌駕於法律之上。除律外,皇帝還可根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