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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安哥哥也不一定要當明星啊!我覺得當個大作家倒是很有可能!你們想,才17歲,就已經能夠在《科幻世界》和《萌芽》這種全國性雜誌連續發表文章,我完全不敢相信等他在大些的時候,能夠寫出怎樣驚天動地的文章來!”又一個戴著眼鏡的小姑娘說。
“我覺得還是當明星安逸!當作家哪有當明星好風光啊?”
“明星和作家可以一起當嘛!”
“……”
幾個小姑娘,你一句的我一句,競相表達著對那“王子安”的崇拜,倒是把一旁的程文瑾聽得驚心動魄的同時,又越來越糊塗。
“‘王子安’?你們為啥叫他王子安?”程文瑾不解的問。
“嘻嘻,阿姨,王子安是他的藝名呢!”第一個小姑娘“嘻嘻”一笑的說。
“也是筆名哈!”戴眼鏡的小姑娘跟著說。
“但是我們都喜歡叫他王子安!”兩人異口同聲的說,說完後,便心有靈犀的相視一笑。
原來如此!
程文瑾震驚了,真正的震驚,完全是瞪口呆!
“《遇見》是王勃那小鬼寫的?除了《遇見》,他還寫了三首歌給他的女朋友,也就事自己的……女兒?小婭?怎麼可能,這怎麼可能啊?”程文瑾的腦袋暈暈乎乎,她突然想起了好幾個月前,女兒興匆匆的將自己隨身聽的耳塞塞入自己的耳朵,讓自己這個音樂學院出來的科班生評論一下正在放的歌曲。歌曲著實不錯,不論作詞和作曲,都是近一兩年相當難得的作品了。當時的她聽了後,也給了相當高的評價,還問女兒是哪個新冒出來的港臺明星唱的。當時的女兒卻得意洋洋的說,那首名叫《遇見》的歌是她們年級上的一個同學寫的,作詞、作詞、編曲和演唱,全是對方一手包辦,把當時的丈夫聽得當場噴飯,笑得上氣不接下氣的說女兒講的笑話真好笑。當時的自己也覺得女兒講了一個很好聽的笑話。
“這麼說來,小婭說的根本不是什麼笑話,而是真正的事實?《遇見》真是王勃那小鬼寫的?而且還是作詞作詞編曲演唱一手包辦?不僅如此,這幾月來還又寫了幾首歌?而且還是專門為女兒寫的?可是,怎麼可能,這怎麼可能啊?連音樂學院作曲系的科班生要想寫出好歌,都要憑天賦和靈感,才可能妙手偶得,他一個17歲的在校中學生,從什麼途徑,又哪有時間卻學那些樂理和作曲理論?”程文瑾捫心自問,感受著心頭掀起的一陣陣驚濤駭浪。
忽然間,程文瑾湧起了一股強烈的衝動,那就是馬上回家,去女兒的房間找出女兒曾經拿給她聽過的那盤卡帶。那小鬼不是又給女兒寫了三首新歌麼?想必也送給了女兒,正好一併聽了。
這衝動越來越強烈,越來越不可遏制,於是,工作十幾年來,程文瑾第一次不是因為無可避免的正事翹了班,提前幾個小時回到了家中。
匆匆回到家裡的程文瑾連腳上的皮鞋都來不及脫,徑直來到了女兒的閨房,只一眼,就瞧見了擱在書桌上的那個藍色塑膠殼的sony隨身聽。隨身聽旁邊,還有一盤磁帶盒子。程文瑾撿起來一看,是一盤空白磁帶,而且已經空了,想必裡面的卡帶已經放入了旁邊的隨身聽中。程文瑾將磁帶盒子翻了一個面,立刻看到空白的託底卡片上,龍飛鳳舞的寫了好幾排字:
《披著羊皮的狼》
作詞: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