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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愛慘了,就算是光滑的斷肢,在我眼中也是非常可愛可憐的。

這是我的大將軍,英勇對抗傷痛的證明啊。

他輕輕動了一下,我吻了吻他的斷肢,在他身邊躺下。

他半睜眼,「琳琅。」彎起一個睡意深深的笑,「我定會三元及第,替妳討個誥命

來。」

第一次,我沒有搞笑的心情。

我很輕很輕的吻他的眼皮,把他像是孩子一樣,抱在懷裡。

抵達京城時,已經日暮。

京華煙雲原來是這樣…薄薄一層塵土浮在北京城上,讓夕陽一照,像是暈黃的雲

靄。

我一下子看呆了。突然想起我唯一一次的去一○一,是我妹帶我去的。輪椅還卡

在電梯口很尷尬,好不容易才觀景臺。我妹還抱歉的說,應該晚上來,但老媽不

讓我晚上出門。

其實我非常感謝,白天很好,真的。我第一次看到我生活一輩子的臺北,原來是

有這樣昏黃的霧縈繞。

陽光下的臺北,陽光下的北京城,突然在我淚眼模糊中融合為一。

我頭回軟弱,頭回思鄉。我想是因為我已經放下心來。只有那些被愛著被呵疼著

的人,才有勇氣軟弱。

「怎了?」環著我的肩膀的仙心細聲問。

「我想到家鄉…」我微哽的說,「叫做臺北。」

他安慰的摟緊些,「以後,我就是妳的家鄉。」

肉麻歸肉麻,但他是在跟我保證呢。他的懷抱,我隨時可以回去,不用思鄉。

我們安頓在周大人的弟弟家裡,沒去他那個恩師家,他的恩師還發了頓脾氣,仙

心親自登門拜訪,力陳必須避嫌才罷了。

當然,他走到哪都把我帶著。= =

我不是不能體諒,也不是不能瞭解。他還是個青少年嘛,初戀總是最美。我們又

才正式戀愛沒幾季,恨不得時時刻刻在一起。何況他一直有種錯誤的觀念,覺得

若不是我來到他身邊,他早就死了,哪會有今日。

若他是個二十一世紀青少年,恐怕會抓著大聲公沿著臺北市大馬路吼,「這是我

老婆!我愛她!」其實每個熱戀的白痴都想這麼幹,有沒有臉皮幹而已。

但這不是熱情奔放的二十一世紀,而是非常保守的大明朝。

結果他在江蘇的所作所為立刻回饋到京城,他出門拜會文友或文友來訪,我只好

坐在他旁邊幫他佈菜噓寒問暖,充當他的隨身婆子。

幸好我們這次來只帶了兩個小廝和兩個馬伕,總共兩輛馬車而已。沒人在我耳邊

八卦,我也樂得當鴕鳥。

但被我磨了一次,仙心獨自出外拜客兩天,就傷風了。我無聲的嘆息。仙心讓婆

子丫頭爹孃哥哥這樣捧著護著長大,他忍耐力又強,不到很不舒服都不吭聲。小

廝畢竟比較粗心,怎麼懂他會冷會熱,吃什麼喝什麼。

考舉子的時候是秋天,正好天公作美,沒讓他多受折騰,回來還是感冒了一場。

春天晚娘臉,又逢春夏交際,更要經心…他這公子哥兒只會寫寫詩文、做做生意,

哪會照顧自己。

後來我就很認命的跟去當保姆。反正名聲早傳開了,久了也痲痺了。連別人起鬨

我都能泰山崩於前不改其色了,照樣剝我的蝦仁喂仙心。

反正他們是忌妒。咱們不跟忌妒的古人多計較。

那陣子仙心很是舒心快意,他一高興起來,人家請他唱歌,只要我在席,他就不

會拒絕。震得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