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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部分

疼。

“我今天很難過,不是因為她跟別人結婚了。而是我突然覺得,她大概永遠也不會好起來了。這種心疼,對我來說,比死亡更甚。”路西綻抱著雙腿,在寒風中瑟瑟發著抖,“在我們還沒有分開之前,在她還沒有恢復記憶之前,我點頭,答應了她要我放了她,讓她自殺的請求,不,應該說是哀求。很驚訝是不是。那是我這一生中所做過,最艱難的決定。因為我覺得,如果那麼堅強的喬倚夏,在十分清醒的狀態下說出她不想活了。那她一定痛苦道了崩潰的程度,我不想她忍受那種無謂的痛苦。”

“其實,這種精神上的痛苦超越了一切肉體上的疼痛。癌症病人尚且有被治癒的可能,可是,對於我跟倚夏來說,當我按下按鈕的那一刻,當刀子刺進倚輝心臟的那一刻。往後的日子,無論我們多想時間倒轉,都是不可能再彌補的了。他們消失在了我們的生命裡,化成了天上的星星,也凝結成了我們心頭上的一道刀疤。”

“而我們,都是被囚禁的鳥。”

孟流琛深邃的眼眸直直地望著她,全然沒有注意到,方才還在他的臉上肆意侵襲的冰雨此刻已經蕩然無存。因為在他的頭頂,多了一把傘。

那是個子矮矮的藍雪梧,拼命地踮著腳尖,舉高手臂在幫他撐傘的模樣。

他們都是最聰明的人,也都是最愚蠢的人。

他們都在愛著,也都在被愛著。

☆、第162章 最終章 :愛是永恆

人生短暫,最多不過百年,凡人來世間走一遭,哭過笑過,悲過喜過,愛一場,恨一場,都將在生命走到句點的那一刻灰飛煙滅,融入風裡,飄到海里。十年說長不長,短到只佔了生命長度的十分之一,說短不短,長到又過去了生命長度的十分之一。

十年後的立冬,跟十年前一樣,下起了傾盆大雨,藍雪梧把女兒放下,關上窗子,摸了摸她的小腦袋。十年了,她的女兒已經四歲了。跟明哲的認識是在一場飯局上,他是一名外科醫生,不英俊但才華橫溢,深得父母的喜歡。在後來的相處中,她發現明哲是一個外冷內熱的男人,他不善於表達,不會說一些甜言蜜語,但是會全心全意地對她好,結了婚以後,明哲從來不讓她做家務,做飯,她每天只是像一個公主一樣,吃飯,玩樂,什麼都不用操心。

若問她愛不愛他,應該是愛的吧。兩個人一起生活了八年,哪怕是鐵石心腸的人也不會毫不動情。更何況明哲是那麼完美的一個愛人。結婚以後,藍雪梧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更是養成了在每天的日記裡,都會提起那個人的習慣。比方說,今天見到流琛哥哥了,他穿著一身黑西服,很好看。比方說,好久沒有見到流琛哥哥了,不知道他過的好不好。

曾經有過刻骨銘心的愛戀,她忘不掉他。

一直到生了女兒之後,那段時間她身體很不好,每夜每夜的發燒,出虛汗,脾氣也變得很暴躁。明哲請了長假,每天守在她的床邊悉心照顧她,她甚至不知道他連續多少天沒有閤眼。打那之後,日記裡固定出現的人不再是孟流琛,他變成了明哲。

每個人年少的時候都遇到過以為會是此生摯愛的人,那種純澈的感情有時候並不長久,它也許熾烈,也許充滿讓人想要不顧一切的熱情,但是平靜過後,才能真正意識到,真正值得自己攜手一生的人是誰。

她想,她命定的那個人,大抵就是明哲了。

女兒坐在旁邊的羊毛地毯上玩樂高,她手裡握著遙控器,看著電視上那張英俊依舊,深邃依舊的熟悉的臉龐,嘴角揚起一抹淺淺的微笑。

“今天能夠請到路氏集團的董事長,孟流琛,孟董來我們節目作客,麗莎我突然覺得我們整個演播廳瞬間提升了好幾個檔次啊。”

女人衝身旁的男主持人點點頭:“沒錯,我看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