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可不可以叫你的寶貝乾兒子,不要一直跟著我?”涼希轉身賴進父親的懷抱裡,嘟起了嘴。
從他來到這裡後,每天都跟在她身邊,她上課,他在學校門口等;她下課要去買東西,他陪著一起去順便當司機;她做生意,他跟在一旁:她做手工,他就坐在她身邊,有一句沒一句地跟她聊天。
可是,所有聊天的內容,都可以扯上一件事——她該不該回去公國。真的是——
好煩啊!
“很難。”克里王忍住笑。“雷斯一旦下定決心要做一件事,就算是九頭牛都拉不動他。”
“換句話說,他的腦袋是水泥做的。”怎麼講都講不通,只會頑固地認定他認定的事。
克里王笑了出來。
“小寶貝,你對他好像很瞭解?”
“那是因為他表現的很明顯!”拜託,如果有個人每天都跟你說同樣的事,不管你說什麼理由,他都只認定他認定該做的事,那這個人的頑固個性還不明顯嗎?
“如果他表現的很明顯,那你應該知道,就算是爸爸,也不見得能改變他的想法。”
“連你下令都不行嗎?”她苦著臉。好歹爸爸是個國王耶,如果他的話沒人要聽,那未免太沒威嚴了。
“雷斯會告訴你,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克里王一本正經地回答。
“嗤!”這人真是走火入魔了!
“我收養雷斯的時候,他才十三歲,可是從他知道我在臺灣有個女兒,就開始學中文,現在他的中文程度,絕對不下於任何一箇中文系畢業的學生。”尤其是那些典故呀、成語之類的,他應用的更是得心應手。
“爸,你為什麼會收養他?”她好奇地問。
“因為……雷斯的父親是我的好朋友,也是聖卡萊爾王室的侍衛長,在他得了疾病去世前,只要求我替他好好照顧雷斯,我答應了。在他死後,我就正式收養雷斯,讓雷斯成為王室的一分子。”克里王說道,然後開始述說雷斯從小到大的優異表現。
“……雷斯是個很優秀的人才,這點在聖卡萊爾的最新國防科技上,已經得到證明。他是很頑固,但也因為他頑固,所以能很有原則地做完任何一件事。小寶貝,雷斯決定依你祖父母的意思帶你回去,在還沒完成這件事之前,他是不會離開這裡的。”
“頑固的驢子。”她皺皺鼻頭。
“你不喜歡他嗎?”
“不喜歡。”她連眉頭都皺了。
“真的?”克里王挑了挑眉,“雷斯在公國可是很受女孩子歡迎的男人耶。”
“那他一定很花心。”哼!
“那倒沒有。”這也是他很欣賞雷斯的地方。“雖然有很多女人愛慕雷斯,但據我所知,雷斯從沒和任何女人發生什麼不名譽的牽扯,比起另外三個人,在處理男女關係上,雷斯相當潔身自愛。”
“另外三個人?”
“卡特?巴爾,專長在法律;亞力克?葛裡,專長在工業、機械;羅捷?布里德,專門解決經濟問題,加上雷斯,他們四個人是公國裡最受器重的年輕一代政治人,並稱為聖卡萊爾四大貴公子,黃金男人。”克里王說道。“如果你有機會認識其他三個人,那麼爸爸敢保證,雷斯絕對稱得上是聖人。”
“他是不是聖人才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別煩著我就好。”想到他像個背後靈似的天天跟著她,涼希只想嘆氣。
除了他真的很煩之外,他的外貌也引起太多注意。在一群黑色頭髮、黃色面板的人裡,就他一個金髮藍眼。
幸好雷斯還挺懂得掩飾的,知道在學校裡別讓她成為太招搖的人物,所以接送她都用很低調、不引人注目的方武,否則……哼哼!
“小寶貝,你這麼不想去聖卡萊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