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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則,“吃的那天,就要死去”。可是,蛇對夏娃告知了真相,於是夏娃勾引了亞當,偷吃了禁果。這時原始人的眼睛睜開了,他們“如同上帝,知道了邪惡與德行”;他們同時知道,他們是裸體的,第一次感到性的罪惡,換言之,性茭產生了。

以上這個故事影響深遠:聖·奧古斯丁提出,夏娃的靈魂是來自亞當,還是上帝朝她的鼻孔吹了一口氣而使她有了自己的靈魂,這兩種說法都得到了論證。在小亞細亞的一些民族中,這些論證盡人皆知。有些教派認為,夏娃是用亞當的肉體造成的,如果離開亞當的肉體,夏娃就沒有了靈魂。甚至早期基督教會的一些神父也信奉這種認為女人沒有靈魂的信念。

以上這種歧視女子的觀念在古代社會十分普遍。例如,古希臘人崇尚競技、舞蹈、唱歌、詩朗誦和祭神活動,而運動會和祭典等活動是禁止婦女參加的,凡是私自參觀運動會或聖典的婦女,法律規定,一律處以極刑。而且,行刑方法十分殘酷,必須先將人倒懸,然後從懸崖上拋下去,或者將這婦女載過阿爾菲斯河,處死後作為祭神的犧牲品。不過,殘忍的刑罰還是不能完全阻擋人的僥倖心理,據記載,竟有一個運動員的母親化裝成自己兒子的教練而混進了運動會場。當兒子在角力比賽中獲勝時,她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動而高呼著他的姓名衝到兒子跟前。事情敗露後本應處死,不過,考慮她是運動優勝者世家而終被赦免。後來的古代奧運會吸取了這個歷史教訓,連教練員進場都要裸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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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拉伯半島和北非沙漠地區從事遊牧的貝督因人說,女人是撒旦的罪惡製造出來的;另一些貝督因人說,女人是用猴子的尾巴製造出來的。南斯拉夫人則另有一種傳說,上帝在對亞當施行手術時心不在焉地把亞當的肋骨放在一旁,這時一隻狗過來了,搶走了肋骨,逃跑了。上帝去追這隻狗,只揪下了它的尾巴,上帝只好用那根尾巴製造成一個女人,所以,女人只不過是“狗尾巴”而已。希伯來人則用他們每天的禱告來貶低女子:“感謝您,主啊,您沒有把我製造成一個女人。”

早期的教父們告誡人們說,女人是一種誘惑,是一個陷阱。她們的頭腦是邪惡的,她們的身體是不神聖、不純潔的,對她們產生慾望就是一種罪惡。聖保羅說過:“一個男人不接觸女人,善也”,“女人的頭腦就是男人”,“因為男人不是女人的東西,而女人卻是男人的東西……男人不是為女人而造的,而女人卻是為男人造的”。

千百年來,以上這種歧視女子的觀念甚至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了。現代法律主要依據於羅馬法。在古羅馬,父親(男性)握有他的奴隸、妻子、妾和孩子的生死大權;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財產,法律規定,她應該像奴隸一樣專供丈夫享樂。

在古代阿拉伯有些教派也認為殺一個女人不算是什麼罪,於是就形成了這樣一個慣例,如果一個妻子、妾或女僕不能取悅於她的主人,那麼主人如果不考慮她的金錢價值,一般是把她裝進麻袋裡,再拴上石頭或別的重物,拋入大海。這樣做不會引起別人控告謀殺罪,因為主人握有生死大權。

在羅馬民法被基督教會法所取代後,女人的地位仍舊沒有很大改善。教會法規不喜歡婦女的獨立,仍把她放在和過去一樣的臣服地位上。它特別指出,妻子應該服從丈夫,在一切事情上都要聽命於丈夫。英國的教會禮儀認為:“上帝說,女人的意志應服從男子,男子是她的主人,也就是說,女人不能按她自己的意志生活,……離開了男人,她既不幹任何事而且也幹不成任何事。男人怎麼做她就怎麼做,她應把男人當做主人來侍奉,她應畏懼男人,服從和臣屬於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