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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部分

難以抵抗的魔力。

“傻!你怎麼這麼傻呢?你難道不知道,我寧厚和你一起去浸豬籠,也不願意你被這樣冤枉嗎?”陳東倩哭了起來,撲在孫二柱身上又捶又打,孫二柱只是把她的腰摟住,一聲不吭,任由對方情感的發洩。

良久,陳東倩的情緒慢慢平復下來,抹了一把眼淚,她從腰間解開一個小包袱塞在孫二柱手中,“我沒有多少現錢,這裡的珠寶首飾你拿到城裡去賣,應該夠你找到個安全的地方安定下來,你快跑吧,離開興隆縣,有多遠跑多遠。”

………【第二百八十三章 煞風景的人】………

三十六計走為上,碰到無法解決又無法面對的難題時,走,的確不失為一種可行的辦法。

興隆縣是陳萬仁的勢力範圍,雖已隱退多年,但餘威猶在,孫二柱留在興隆縣,早晚會被抓到,他即不能說出實情,又無法證明自已的清白,那麼唯一的結果就是被判死刑,為胖丫抵命,想來,這兩個人能想到的辦法也只有這個吧?

“你,那你怎麼辦呢?你把我放跑,你爹肯定要追究的。而且這件事警方已經介入,他們也不可能不管。”孫二柱擔心的問道。

“你放心,今晚的事兒除了玉蓮姐沒人知道,她絕不會出賣我的。怎麼說我也是陳家的二小姐,沒人真憑實據,沒人會懷疑到我身上。你快走吧,先找地方安定下來,等過幾個月,風聲不那麼緊了你再託人傳信給我。”陳東倩說道。她當然知道事情不會那麼簡單就完事,不過現在最重要的事是讓愛郎遠走高飛,逃離險境,至於以後會怎麼樣,就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走,還是不走?

在現在這種情況下,並不僅僅是得失利害的問題,還有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情之為物,惟恍為惚,無論怎樣精明的人,一但被‘情’這個字纏上,都會患得患失,變得優柔寡斷。

“不,我不能走,我怎麼能讓你一個人留下來面對這些風險。二小姐,咱們一起走吧,走到誰也找不到的地方。我會做生意,有這些首飾當本錢,咱們可以開個小店,我賣東西你管賬,咱們一定會過得非常幸福。”抓住陳東倩的肩膀,孫二柱動情說道。

對情人而言還有什麼樣的話語比這更能感動?陳東倩的眼淚瞬間便如斷線的珍珠一般掉落下來。

“別傻了。我不走,只是警察抓你,時間一長,風頭過了,也就沒事了,我要是跟你一起走,就是我爹抓你了,他的脾氣我知道,死硬死硬,生起氣來,誰也勸不了。”陳東倩還沒有失去理智,這次救孫二柱是臨時起意,倉促行事,事前並沒有周密的計劃和周詳的準備,否則就不會連充足的現金都沒有而要拿首飾珠寶當盤纏了。

“可是你,”,孫二柱又何嘗不知道陳東倩說的是事實,在陳萬仁心中,一個使喚丫頭的死活和陳家的聲譽相比根本無足輕重,殺死胖丫的兇手跑了,他最多出幾十塊大洋來懸紅,拐走他的女兒私逃,很可能會發動他在興隆縣所有的資源去抓捕,這其間的差別,傻子也能都知道,但明白歸明白,他又怎麼可能自已逃生,放心讓陳東倩一個人面對一切?

“好了,不要說了。你放心,我不會有事的。那個姓孫的警察也就那麼回事兒,未必有本事查到我身上。”陳東倩安慰道。

“這,姓孫的警察是沒什麼,但那位從北平來的江先生卻不好對付,我總有一種感覺,他好象已經知道了什麼。你一定要小心呀。”孫二柱知道勸不了陳東倩和自已一起私奔,只好細心叮囑,希望自已的囑咐能讓愛人渡過難關。

“嗯,我知道。你也要當心,千萬不要被警察抓住,安定下來以後,要快點託人送信給我。”

正所謂‘相見時難別亦難’,兩個人都知道分手是必然也是必須的事,但越是如此,兩個人越覺得有說不完的話,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