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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張保進了小玉的屋子,兩人溫存了好一會,張保這才依依不捨的從小玉屋中出來。走了不到十步,張保便看見了那少年。
張保面色一變,疾步上去,將少年拉到一邊,低聲道:“小風,你怎麼到前院來了?上次的事,你還……”
那少年笑道:“保叔,你別擔心,你看看我,現在不是好好的麼?”
張保想不到他會如此的鎮定,怔了一怔,道:“你當真沒事?”
少年搖搖頭,道:“我確實沒事。”
這時,已經有人在喊“小風”,一聽聲音,就知道是“迎春院”的粉頭。
少年應道:“我就來了,十三姨。”
“呸,什麼十三姨,我是你十三姐。”那粉頭笑罵道。
張保見少年臉上毫無上次那件事所給他的陰影,便放下了心,道:“你既然沒事,那我就不管你了。保叔有事要回‘差人院’,你幫忙歸幫忙,但也得多注意一些,真要發生什麼事,就來找保叔,保叔替你出頭。”
“謝謝保叔。”少年道。
就這樣,張保離開了“迎春院”,自回“差人院”,而那少年卻去一間屋裡聽候“十三姨”的吩咐。說是聽候,其實也不算是,也就是客人有了需要,比如說酒已喝完,或者說菜不夠,少年就跑跑腿而已。
似這樣忙碌了一會,少年才得以有些空閒,信步來到大廳。
“迎春院”的前院一共有一個大廳,五個偏廳,以及數十間房屋。規模之大,便連縣城裡的妓院,也比之不上。
那少年名叫韓風,兩歲的時候,也就是十二年前,由長髯老者帶到了桃花鎮。長髯老者與春三娘此前是認識的,出於某種原因,他在桃花鎮住了下來,並在“迎春院”的後院幹活,一日三餐,但求溫飽。當時,春三娘也才到“桃花鎮”不滿一年,剛剛頂下“迎春院”來做。
十二年前的“迎春院”規模很小,只有七個粉頭,但十二年之後,“迎春院”儼然成了桃花鎮最賺錢的安樂窩,每月所繳納的賦稅,佔了全鎮的五分之一,算得上是“納稅大戶”。別說鎮長,就算是縣城的縣老爺,到了桃花鎮,都不敢對春三娘有一分傲慢。
少年韓風在這麼一個風月場所里長大,耳聞目染,早已習慣了這裡的一切。那些粉頭們,他要麼叫“姐”,要麼叫“姨”,一點也不生疏。這些“姐姐”或者“阿姨”對他也算不錯,雖然有時候不免要捏捏他的臉蛋,吃吃他的豆腐,但都是出於一種喜愛。
這種喜愛絕非風月中的男歡女愛,從根本上說,這是一種親人的愛。妓女也是人,內心深處自然會有親情,而韓風,就是她們的“弟弟”。
韓風靠著一根柱子,望著大廳中進進出出的人,臉上帶著歡喜的笑。他不清楚這一晚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客人,但他卻知道,“迎春院”這一晚所賺的錢,一定比平常的時候多了一倍不止。
他打心底為春三娘高興,因為他知道春三娘是一個“好人”,儘管她罵自己的時候,口沫橫飛,毫不留情,但要是沒有她,“迎春院”的每一個粉頭,不是會餓死在街頭,就是會被賣進大戶人家,一輩子為奴為婢。
他聽舒伯說過,似春三娘這樣的“老鴇”,簡直就是“老鴇”中的極品。這十二年來,從“迎春院”出去,嫁給好人家的,沒有五十,也有三十。每一個嫁出去的粉頭,春三娘都會偷偷的送一份厚禮,就像是嫁自己的閨女一般。換成其他老鴇,不盤剝粉頭們的工錢就已經是萬幸了,又怎麼可能還會對粉頭們這麼好?
“再過一年,小玉姐姐就可以從這裡走出去,嫁給保叔做老婆了。小玉姐姐長得很漂亮,以她的姿色,保叔就算不吃不喝的存五年錢,也未必能為小玉姐姐贖身,春姨給保叔兩年的時間,其實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