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多重競爭將愈演愈烈。等火藥足夠、等火藥桶盛滿、等適當的摩擦恰好出現,世界大戰,或將不只是一個傳說。
會議上,張宇發表的最後一個意見很像家常調侃,他說道:“低調做人,高調做事。面子丟了可以找回來,甚至加倍。但前進的方向丟了、命丟了,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次日,共和國外交部舉行例行記者招待會,會上外交部新聞發言人回答了記者很多的問題,在涉及到發生在共和國外交部外一記在日本駐華大使館外的一系列事件上,該發言人聲稱所有的肇事者都將受到共和國相關法律的懲處,共和國在這一方面是坦誠而又公開的。
因此,無論是在共和國外交部外鬧事的日本浪人,還是在日本駐華大使館外做出過激行為的國人,都將受到以治安管理法為主的法律懲處,不少人將為此被拘留教育十五天、處一百元罰款,但日本人由於非法衝擊了共和國政府機關,並焚燒了共和國國旗,依照共和國的國旗保護法和刑法,這些日本浪人將受到至少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處罰,而且不得保釋。同時完成拘留和服刑之後的日本浪人,將以最快的時間被遣送出境,並以不受歡迎物件列入禁止授予入境簽證。
但就以為法國記者問道為何中國焚燒日本“國旗”之人,卻不會遭受任何懲處,大部分人都只受七天的拘留教育以及一百元的治安處罰金,這個問題的回答就頗為藝術性。該發言人聲稱,中日兩國並未簽署任何形式的法律引渡條例,在大街上焚燒自購布匹的國人,雖然觸犯了消防法規,但已經接受了消防機構教育,以後他們再也不會在大街上焚燒遺棄的垃圾,況且日本政府並未頒佈國旗保護法,共和國沒有任何理由處罰在街上踩了並焚燒了自家白布的公民,因為他們已經接受了足夠的消防知識和法規教育。
這樣一個回答,真的是讓不少外國記者當場爆笑,堂堂大日本帝國的國旗竟然到了中國人的手裡,就成了垃圾。雖說是自行購買的白色布匹和紅色油漆,但製作出了的東西的的確確和日本的國旗近乎神似,但日本政府尤其是領事館卻根本找不到任何理由向中國政府抗議,難道中國人不能夠燒掉被油漆“毀掉”的白布?難道在中國的大街上燒掉一塊破布,根本不可能把使館給引燃,還需要日本使領館來大聲抗議?
在共和國外交部外做出種種侮辱共和國行為的日本浪人,共和國沒有秘密關押並處置他們,反倒是讓公安機關依法向檢察院提起案件移交,然後由檢察院向共和國最高法院提起了公訴,在世界各國記者們的矚目下,檢方律師搬出了共和國的一大摞法律法規,這些早就熟知於人心的法律,其中最牛的當然是刑法和國旗保護法,最輕的也是治安管理法,公審大會在1940年的最後一天完成。
次日,也就是1941年1月1日的世界主要各大國家報紙上,頭版頭條就是——“誰敢抗議?”
第九十四章 中德軍貿
第九十四章中德軍貿(萬字大更,求月末支援)
上帝欲使人滅亡,必先使其瘋狂。
1941年2月13日凌晨…,情人節前夕的伏爾加河河畔,冬天留給大地的冰天雪地還尚未褪去,在彼爾姆至烏法的蘇聯紅軍防線前沿,便響起了一陣又一陣的轟響,好似春雷陣陣一般的響動還未傳熟睡中的紅軍耳邊,前沿觀察哨更是徹底木訥了。因為他們看到視線的盡頭,出現了一條粉紅色的綵帶,天空中傳來一陣尖銳的呼嘯,還未等他們發出炮擊的警告,一枚枚呼嘯而來的重磅炮彈便打破了大地的最後寧靜。
發出了陣陣“嗚~嗚~嗚”尖叫聲音的炮彈,猛然的撞向了紅軍的陣地上,沉沉的黑夜中不時閃出一陣又一陣的劇烈爆炸亮光,在驟亮的那一剎那,可以看清前沿陣地上被炸得四處亂飛的木樁、鐵絲網、沙袋,光影之中一座座營房也化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