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該區各個地方按“郡/縣”改按,官吏大體不不變,計八郡六十二縣,人口七十五萬,大米一百萬斛,士兵八萬,全入帝國。
宗教地位:在夫甘都盧內可以自由信仰婆羅門教,官府要撥出年金以作扶持,中土大元的三聖教可在夫甘都盧區內自由傳播,四個宗教在夫甘都盧區都是國教,地位平等,信徒可以自由信仰,允許同時崇拜多種宗教的神。在夫甘都盧國區內不設立宗教裁判所。因為阿三的神多如牛毛,要是設立這個機構,只怕要把夫甘都盧人全部關進監牢方可!
宗教政策只適用於夫甘都盧區,之外不受上述決定的影響,也不可在帝國本土設立寺院,傳播阿三神教。(但帝國保護到達帝國本土的阿三信徒)
儘快成立聯合工作小組,把四聖教的教義統一(就是自圓其說)、製作一部適用的法律施行於夫甘都盧區;
軍隊:加入帝國,逐步提高待遇,最終按帝**隊同等待遇等等,帝國此次來的遠征軍暫時派駐陸戰4師(夏侯淵、夏侯惇、牛金)在區內駐紮,同時,派駐政工幹部進入原有部隊。
文字、語言、度量衡:印地語和漢語列為夫甘都盧區的共同語言,有五年過渡期,五年後,縣令以上的官員必須懂得雙語施政,學生採用雙語教學,統一規定只有帝國中央政府的鑄幣才能在夫甘都盧區流通,採取帝國的計量方法與計量單位;
法律和傳統:在適用的法律沒有公佈之前,暫時使用原法律。帝國尊重傳統,在夫甘都盧區的風俗習慣照舊,該放假的節日一樣放假。”
另有種種細項,例如稅收優惠、中央財政向夫甘都盧國區投入、官府架構等等等。規定夫甘都人有受教育權利、飲用純淨水權利以及使用其它福利設施的權利。
談判中,丹瑞是不幸的,他處於被動地位,那個樣子醜醜的談判對手(龐統)說了一大堆夫甘都盧國的政治、經濟和宗教的資料,準確得令人瞠乎其舌,例如大家談到軍隊,丹瑞要為他的民眾爭利益(加入帝**隊的待遇相當高),就說有軍隊十二萬,不過龐統口若懸河,指出夫甘都盧區某地有多少兵,某某地又有多少兵,是吃財政飯的還是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農民兵,說得一清二楚,丹瑞啞口無言!
只得勉強去爭,最終是八萬人加入帝**隊。
龐統取出一張紙念起來,念起了夫甘都盧區的經濟資料,丹瑞越看越可疑,向龐統伸手道:“龐大人請把那份資料拿來看看。”龐統仔細看看後,嘿嘿笑道:“別看了,這份就是你們的統計報告的原件,本官剛剛拿到手,你們國內現存的是抄件!”
丹瑞暈倒:“這還怎麼來談判啊?”
丹瑞又是幸運的,所謂談判,實際上按雙方實力對比得到利益,由於夫甘都盧國實力強大,又是主動地舉國完整加入帝國,因此,比起其它地區和國家,它更多的保留了傳統,這也是李亦奇不得不作出的妥協。
談妥了,丹瑞簽署二份法律檔案,一是他的退位詔書,二是宣佈加入帝國的詔書,加入帝國的詔書的附件就是雙方所達成了協議。
現在,丹瑞和一眾婆羅門正式前往拜見皇帝,他們進入了會議室,在皇帝面前,立即跪下,或者都不是跪了,他們頭伏得低低的,五體投地,口稱:“Harappa”!(印地語讀音,Harappa這個詞是由“hara”和“appa”組成,意思分別是“溼婆”和“父親/爸爸”。)
只有用最恭敬的禮節才能表示出對神的敬畏之心,他們語帶顫抖,每個人都是淚流滿面,涕不成聲,顯示出難言的激動。
已轉職為阿三大神的李亦奇坦然受禮,接受信徒最誠心的膜拜。嗣後,丹瑞恭請大神移神駕至夫甘都盧區的首府卑謬,讓信徒得到一睹神顏的機會。
李亦奇大神應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