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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而且,每片樹精森林,通常只居住一個未婚精靈或一對成家的精靈(新生精靈必須在精靈聖地降生成長,生長一百年後,得到自己的生命之樹樹葉,煉製成生命戰衣後,就要出去尋找自己的樹精森林居住),只有精靈的聖地(那十個生命之樹周圍),每個地方才居住了十對成年精靈,也就是所謂的精靈長老。

平時,精靈之間很少往來。這倒不是因為他們住的遠,利用樹精,精靈是可以使用空間穿梭的,樹精可以幫他們開空間傳送門,樹精森林之間,完全可以視為沒有距離。精靈們不太串門,和他們散漫的天性有一部分關係,再一個原因,就是諾拉星球並沒有什麼娛樂活動,每年在聖地集會的時候,精靈們湊在一起,把能說的話也說的差不多了,平時再往一塊兒湊,大家感興趣的事又不一定一樣,沒有事情好做也沒什麼意思。所以,未婚精靈平時都是獨自活動的,在這個半島上的精靈就是風葉鈴。

當然啦,精靈也不可能始終單獨活動,要結束單身狀態,必然要和異性的單身精靈打交道。所以,精靈也發展出了自己的一種獨特的婚戀風俗。簡而言之,就是單身異性精靈之間的相親活動。

一開始,單身異性精靈的相親,只是男女精靈相互串串門,互相看上眼了就可以結成一對兒。精靈的婚姻都是至死不渝的,一旦結成對,雙方就會一直生活在一起。後來,有些年青的精靈感覺這樣輕易的定下終身有些遺憾,難得有這個和其他精靈結識的機會,平平淡淡過去了將來實在沒什麼好回憶的。正好這個時候,人族貴族選擇伴侶的方法傳到了精靈這裡,於是,年青的精靈們把以往平平淡淡的相親活動,演變成了一場熱烈的比武招親……不只是女精靈設擂臺招女婿,也有男精靈設擂臺招媳婦的,精靈一族,男女之間可不存在明顯的力量差異。

一開始,精靈長老會並沒有在意這幫小傢伙們的胡鬧:小傢伙嘛,鬧鬧也就消停了。但是到後來,這事越鬧越大,不僅所有的未婚精靈都參與進來,有一些已經成婚的精靈竟然也想補上這一課,兩口子之間也要擺擂臺比高低了,而且這個比武招親漸漸有些變味,成了“光比武不招親”了。這也難怪,和一個勢均力敵的對手痛痛快快的打一場,其中的樂趣,即使是高雅的精靈也抗拒不住。如此一來,比武招親不是本末倒置了嗎?為了比武都不成親,精靈一族如何延續?何況,勢均力敵的雙方一旦收不住手,出現了傷亡給精靈一族造成的損失就大了。為此,精靈長老會制定了三條禁令。

第一,已婚精靈不得私下比鬥(都兩口子了,也不怕打壞了夫妻感情)。想打可以,每年在精靈聖地集會的時候,專門設定擂臺讓精靈們上臺交流戰鬥經驗。

第二,每個未婚精靈,不管是設擂臺的還是打擂臺的,都只有三次比武招親的機會(這一條中的“三次”,後來被年青的未婚精靈解釋成三年),超過次數的,不許再比武招親,由長老會指定成親物件。其實長老會是想取消比武招親的,但形勢比人強,這種方式已經得到了未婚精靈的一致認同,所以只能加以限制,無法完全取締了。

第三,就是比武招親時,雙方都不得使用五階及以上的攻擊魔法(人族限於本身的實力,只劃分了五階魔法和鬥氣,但在人族劃分的五階之上,還有超階魔法和鬥氣,超階之上精靈和龍族還有自己獨特的魔法和鬥氣),因為一個五階攻擊魔法和鬥氣就可能破壞生命戰衣的防禦,傷害到精靈,更別說在五階之上的超階魔法和超階鬥氣了。既然是比武招親,鬧出傷亡反而不美。但不讓使用五階和超階魔法和鬥氣,會不會讓比武分不出勝負,招親招不成呢?精靈長老會不愧是人老成精,面對這個疑問,立刻就把握住了問題的要害:既然比武的目的是為了招親,勝負之類事情的應該不是重點吧!只要雙方你情我願,象徵性的交流一下就可以了。如果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