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吸鐵石貼在白板上的照片被換了好幾張。
&ldo;根據鐮苑派出所,鶴橋巡查部長的證詞,明瀨巡查離開派出所去拜訪居民是在二十二日下午兩點。在詢問了周圍居民之後,可以證實,確實有六家左右的居民曾經接待過明瀨巡查。根據他最後一家拜訪的居民的證詞,他離開的時候大概在三點差幾分的時候。那裡距離鯉登明裡的家大約需要步行一分鐘左右。實際上,根據解剖的結果,明瀨巡查的推定死亡時間在二十二日下午三點左右。他在離開最後拜訪的那家人後就去了鯉登家,在那裡……&rdo;
肋谷停了下來,稍微猶豫了一下。
&ldo;在那裡,明瀨巡查發現了屋裡有異樣,在趕往現場的途中遭到犯人殺害‐‐當初我們是這麼考慮的,不過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這是不可能的。就像剛才所說的,鯉登明裡是在上午十點半到十一點半之間被殺害的。如果假定她是在十一點被殺害的的話,明瀨巡查到鯉登家去登門拜訪的時候,案件發生已經過去了四個小時。在這個時候,現場是否還會留有能夠讓明瀨巡查察覺到的異樣呢……&rdo;
&ldo;話說回來,都已經過去了四小時了,犯人到底還會不會留在現場呢?&rdo;插嘴說話的是名叫平塚的年輕刑警,&ldo;還是說,殺害明瀨巡查的跟殺害鯉登明裡的是兩個不同的犯人?&rdo;
&ldo;雖然說這種情況的可能性並不是零,不過也只能說是可能性並不是零了,這種情況是非常難以想像的。現場都是在同一間房子裡,殺害的手法也是相同的,如果說犯人是不同的人的話,真有點……就我個人的意見而言,我覺得是不可能的。&rdo;
&ldo;那麼,犯人在殺害了鯉登明裡之後,先離開了現場,之後又因為有其他什麼理由又一次回到了犯罪現場,這種情況呢?&rdo;
&ldo;雖然目前還無法斷定,不過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得到這個結論。比如說,犯人不當心在現場留下來可以確定自己身份的什麼東西之類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就算是冒點風險也不得不回來回收。然後在犯人回到現場的時候,正好碰到了到鯉登家登門拜訪的明瀨巡查。不過,如果假定案件的經過就是這樣的話,還是留有疑問。首先,&rdo;肋谷指了指鯉登家房屋平面圖的玄關部分,&ldo;首先,不可能是明瀨巡查先到的現場。如果是這樣的話,由於屋裡只有鯉登明裡的遺體,是不可能有人來應答門鈴的,明瀨巡查會以為家裡沒人而轉身離去。回到現場的犯人就算看到有警察也沒有必要慌張,只要裝做沒事的樣子矇混過關就行了。&rdo;
&ldo;也就是說,無論怎麼想,都應該是犯人先回到了鯉登家。先不管犯人回到現場的理由究竟為何,犯人為什麼要應答門鈴呢?明明在房間裡有自己剛剛殺掉的女子高中生的遺體。&rdo;
&ldo;也不一定是明瀨巡查按了門鈴,說不定是犯人回來的時候正好沒有關門,這時候明瀨巡查在門口推開門問一聲有人在家嘛,那麼犯人就不得不裝做是鯉登家的人或者是跟鯉登家有關聯的人來接待他了。到這裡還說的通,到這裡……但是,&rdo;
肋谷好像是在敲什麼不祥之物似的敲了敲房屋平面圖。
&ldo;讓我們再來確認一下房間的位置,假設犯人假裝是鯉登家的人在玄關接待明瀨巡查的話,明瀨巡查是不可能發現鯉登明裡的遺體的。如果遺體是在客廳的入口處的話那還有可能,但是現在遺體是在比客廳更裡面的餐廳裡。也就是說,除非是發生了什麼異狀,讓明瀨巡查覺得必須進到房屋裡調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