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41頁

&ldo;……你說什麼?&rdo;

&ldo;犯人在犯下最初的罪行的四小時之後,不管是不是為了回收留在現場的證據,總之處於某種理由又回到了鯉登家。就在這時碰到裡明瀨巡查。當然這個時候明瀨巡查並不知道鯉登明裡已經被殺害了,但是,他在這時已經看到了犯人的臉。&rdo;

&ldo;這樣啊……&rdo;

&ldo;就算在這個時候假裝是家裡人把巡查打發走,但是犯人的臉被看到了這點是不會改變的。只要事發,早晚會知道那個時候跟巡查說話的並不是鯉登家的人。根據巡查的記憶力,說不定還能畫出非常接近事實的犯人肖像。&rdo;

佐伯都聽呆了。像這麼單純明瞭的經過,為什麼至今自己都沒有想到呢?身為刑警,真是羞愧。

&ldo;對犯人來說,明瀨巡查的存在是個威脅。只有在這個時候封他的口。犯人在瞬間下了這個決定,用花言巧語把他召到屋裡。&rdo;

&ldo;原來如此,原來如此。並不是為了做誘餌而殺了鯉登明裡,只是從結果上來說變成了這樣而已。&rdo;

&ldo;我覺得這是最簡單的一種情況。&rdo;

&ldo;確實是簡單、單純到了極點,為什麼我們就沒人先想到這點呢?&rdo;

在搜查會議上也沒有人提出這種見解。或者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佐伯這麼想到,是因為被殺害的是警察的原因吧。

如果跟鯉登明裡一起被發現的遺體是她的友人的話,回到現場的犯人突然碰到鯉登的友人來訪,就沒辦法假裝是鯉登家裡的人,至少要做這種偽裝是非常困難的。再想到自己的臉被看到了,於是就發展成乾脆再殺一個人的情況‐‐估計在搜查會議上就會有人非常自然地得出這個結論吧。

因為自己處於警察這個立場,所以才會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就自認為僅僅是因為看到犯人的臉而已,是不至於招致殺身之禍的吧。佐伯如此反省著,互動地看著千帆和在她身邊的千曉。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