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對何之洲說:“書上都說男人喜歡笨女孩,尤其是聰明的男人。”
“呵呵。”何之洲反應像是聽到一個冷笑話,他十分殘酷地反問:“哪本書說呢?我什麼時候又被代表了?”
沈熹不說話了,心裡已經開始哽咽了。
“如果真有男人喜歡笨女孩,大概是笨女孩比較好騙吧。”何之洲以不痛不癢的口吻,又補了一刀。
沈熹膝蓋中了好幾刀,倒地不起,過了很久才鼓足勇氣:“就沒有例外?”
何之洲:“很少。”
“……”
沈熹想起了凌潮汐,她雖然與她接觸不多,但知道凌潮汐很討人喜歡,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大家都喜歡跟她做朋友。如果凌潮汐要跟誰交朋友,幾乎沒有她經營不好的關係。
沈熹也想到了自己,直接就是一部血淚史。小學的時候,她體校回來就跟不上課程,成績全班倒數第二,學習太差,大家不屑跟她玩;初中就更倒黴,有一位她不認識的小混混跑來學校,稱她是他女朋友,大家都以為她真是小混混女朋友,疏遠了她。後來這個小混混被林煜堂和沈建國一塊兒打跑了;高中她其實很努力在讀書,以為努力能就能考上S大,努力了之後她才明白一件事——讀書也是需要天賦的……
沈熹對著何之洲拍了一張照片,然後在個人空間、微博等等各種社交賬號寫下“滾吧。帶著我最後的慈悲。”
這是她的分手宣言。之後,她一個字一個字地給林煜堂發簡訊,她輸入:“林煜堂,我們分手吧。”想了下,改成了:“林煜堂,我不要你了。”
何之洲坐在小樹林的長椅上,一臉漠不關心。良久他淡淡瞥了眼,沈熹突然抬起頭:“他媽的,林煜堂沒有回覆我……”
——
林煜堂沒有回覆沈熹分手簡訊,是因為他真的沒有看到簡訊。他今天課其實特別多,上午抽了點時間陪凌潮汐逛了S大校園,下午就要做自己的事情了,他兩點鐘有一個合作性實驗,以前實驗他都是和何之洲一組,今天何之洲不見了,他就要一個人完成這個複雜的實驗,最坑爹的是,合作人那裡他還必須寫上何之洲的三個字。
表明是兩個人共同完成的。
林煜堂昨晚基本沒有合過眼。今天忙了一天,下午他從實驗室出來,就立馬回宿舍補覺了。宿舍裡只有他和何之洲兩個人。結果他剛睡一會,他的上鋪就開始播放音樂了,一直單曲迴圈著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