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返回屋內,取來不少麥秸和柴草,堆放在內外廳房各處,將兩具屍首擺在柴草堆中,然後到廚下幹了一碗酒,吃完一碗剩下的牛肉,找把扶梯爬上屋頂,凝望著南北兩端的官道,咬牙切齒地說:“我向天發誓,我寧可死在他鄉,死在行俠仗義上,死在鋤強扶弱的刀山劍海中,也不願在此受人欺凌。人為刀俎,我為魚肉,這種日子我過不了,要我過這種日子,我寧可死掉。”
人之初,性本善;但這兩句話並不是金科玉律,用在不知人事的乳兒身上,也許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如用在三五歲的娃娃們身上,便有點難以令人心服;即使後天的教養是如何盡善盡美,似乎也難完全摒除與生俱來的自私、破壞、反抗、佔有等等劣根性。
小哲與常人並無不同,儘管後天的教養可令他改變氣質,可令他早熟,令他較常人聰明;但他仍然是個十歲的孩子,同樣在內心深處存在著自私、反抗等等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