璇在距離花燈區域五百米位置的一處兒童遊樂場地見到了白令,這邊有滑梯,有沙坑,但是因為花燈展的緣故,沒有人在玩耍,偶爾會經過幾位路人。許璇到時候,白令坐在滑梯對面的長椅上,戴了帽子,抽著煙。
許璇坐到隔壁長椅:“證據在哪?”
白令道:“證據要你去拿。科曼死前的前一天下午,在英國領事館參加一個下午茶宴會,五點左右離開宴會,你對當天參加宴會的人做個筆錄,我想能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許璇問:“你這麼說我做不到,我現在不是案件主辦人員,而且要請這些人做筆錄並不容易。越權干涉辦案,特別是我小組有人也捲入這個案件,我更不能參與。”
白令想了好一會:“科曼屍體怎麼處理?”
許璇道:“已經定罪,屍體就交給家屬,聽說家屬已經包機,準備將科曼送回英國安葬。”
白令道:“你知道我為什麼相信你,而不是左羅嗎?”
“為什麼?”
“因為如果我約左羅的話,那現在有些話我是不能說的。你和左羅的立場不同。”白令停頓好久,道:“科曼死前的那個宴會上,他已經中毒,是蓖麻毒素,蓖麻毒素是一種蛋白質毒素,在初期是難以被發現,慢慢發展後,人會出現各種病變,但是這時候死亡,屍檢也難以證明是蓖麻毒素。一直到晚期,症狀明顯,查出內源性蛋白異常,才能被定位蛋白質毒素。但是不是蓖麻,在法理上無法證實。科曼中毒到死亡,大約為十六個小時,他身體已經出現了惡化的情況,但是科曼能堅持和我女兒喝咖啡,我認為科曼知道自己中毒,並且有一定緩解蛋白毒素帶來反應的藥物。”
白令道:“由此可以推斷,科曼不是我女兒殺死的,科曼是自殺,栽贓給我女兒。這是他對我的復仇。如果我要證明我女兒是清白的,我必須出來作證,自然會被你們列為對科曼下毒的嫌疑人。”
許璇問:“你說這些有沒有證據?”
白令道:“科曼中毒大約半小時後,他找到了參加宴會當時一位著名英國醫生,兩人去了領事館的三樓,大約二十分後科曼離開宴會,只要你們找到這位英國醫生,就可以證明科曼當時中毒了。”
許璇反問:“一個英國醫生不透過儀器,能知道科曼中了什麼毒?還是慢性蛋白質毒素?甚至知道是蓖麻毒素?”
白令道:“科曼中的蓖麻毒素是科曼自己擁有的蓖麻毒素,為了防備我透過非法手段得到的。”
許璇搖頭:“你這些話問題太多,醫生在哪?”
“在英國。”白令道:“你們首先要阻止科曼的遺體離開a市,然後再去找醫生取證。這樣你們就知道我所說的一切是成立的。”
許璇不同意:“當說你這些話,疑點和矛盾實在太多了。我不可能因為這些漏洞百出的話,去做我不應該做的事。”
白令看見一百米外路邊出現一點燈火,很快熄滅,心中有數,繼續道:“好吧,我和你說實話,我偷走了科曼想對付我的蓖麻毒素,然後在科曼死前一天宴席會對他下毒。既然我能下毒,為什麼不用氰化物呢?不行,因為會立刻死亡,領事館會封鎖領事館,我很難離開。在a市,保留對外交區的刑事調查權,警察會很快發現我。我也很無奈,科曼除非在領事館內,否則警惕性非常高,身邊從來不少於四名專業保鏢。”
白令道:“我下毒後大概半小時,科曼就去找那位英國醫生,他們去了三樓,難道這位醫生有辦法解毒?你瞭解蓖麻毒素,就算送到醫院搶救,我用的劑量也讓科曼難逃一死。但是事情發展讓我很驚訝,我發現科曼單獨出門,這也是科曼知道自己中毒的一個證據,他沒帶保鏢。更讓我驚訝是,科曼和我女兒見面。我也無法顧慮太多,就進入了咖啡廳,我一直都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