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許曄不由扭頭看了看孫韶,孫韶轉臉過去和他對視,挑眉,那意思像是說——怎麼了?
許曄略顯尷尬地搖了搖頭,又轉過頭去,低頭做自己手邊的事情,孫韶一頭霧水地撓了撓頭,隨後無聊地翻起了雜誌。
不一會,阿船和趙卓相繼到來,兩人眼睛掃了一圈,沒看到範旭陽後,心裡也就有數,但是,同樣是參加比賽的人,一個到了一個卻沒有到,倒讓兩人若有所思地互相對視了一眼。
孫韶看人到齊了,再次將範旭陽會遲點來的事告訴他們,幾人點點頭,商量了一下,便決定先將樂器練熟了也不錯,於是阿船便抽了一份曲譜遞給孫韶。
孫韶瞟了一眼,便不禁笑了,阿船他們果然是有眼光,這首歌是前天才做單曲釋出的,國外一個輕搖滾的年輕男歌手唱的,如果不是特別喜歡這個歌手,是不可能在第一時間發現這首歌的。
但,孫韶知道,再過不到半個月時間,這首歌便紅透了大江南北,這個男歌手也會因這一首歌,一躍成為一線的歌手。
經過短短一週時間,孫韶其實已經摸清了這一行的規律,如果說臺前電視裡的明星們,唱歌是為了引導潮流,那他們這些地下樂隊,需要做的就是追隨潮流。
畢竟,地下樂隊,大多還是翻唱流行和知名曲目,能原創的自然好,但原創最大的侷限就是,你沒有頂級歌手的資本,便沒有相應的資源和受眾。
你原創的歌曲,沒有大神和知名人士給你保駕護航,品質上自然不可能首首精品。再者,你的受眾不夠廣,樂曲傳唱度起不來,知名度上不去,你還每晚可著勁唱這些,不是自己給自己找難堪嗎?
所以,聰明的樂隊,如果能將流行曲目翻唱出自己的味道的同時,在間或著唱原創歌曲,才會慢慢聚集一群支持者,接受一定認可,所以,對地下樂隊和歌手們來說,誰能在第一時間把握風向,有敏銳的嗅覺,找準下一波要紅的歌曲,唱出自己的感覺,便能在這一波浪潮裡暫時衝到頂端。
“這首歌好,我看,頂多再半個月,估計就紅遍大江南北了。”孫韶捏著曲譜,笑道,“到時候,我們這首歌差不多都唱了有一週了。”
其實,在H市裡,這首歌是早半個月亦或者晚半個月被翻唱,對這首歌本身的流傳廣度幾乎沒有太大影響。
但是,對同行的那些地下樂隊和歌手來說,則無形中展示了自己樂隊追隨潮流的眼光,奠定一定的地位。
第一個誇女人如花的人,被稱為天才,第二個誇女人如花的人,被稱為人才,第三個、第四個……,則再沒有辦法泛起漣漪。
幾人聞言,面面相覷,隨後笑著去揉孫韶的腦袋,“小勺兒這麼肯定我們哥幾個的眼光?”
孫韶點頭,又翻了幾遍曲譜在那裡默記。
阿船三人看孫韶這股認真勁,心裡不免帶著些期許的猜測——小勺兒是真這麼想的?!
作者有話要說: 唔~前面一章裡的那首《朋友》再次出自我萬能的西皮,是原創……【對,這又是來秀恩愛的~
第十三章
眾人先熟悉了一會曲譜,然後一邊盯著曲譜一邊練習,三五輪一練,四人才剛剛熟了譜子摸到點感覺時,範旭陽便到了,四人也就停了。
阿船等三人圍到範旭陽身前,一邊將新歌拿給他看,一邊集體討伐他居然來得這麼遲,再有不到一個小時,他們都要開唱了,看樣子,今晚這首歌是登不了場了。
孫韶在一旁摸著有些空的肚子笑,看他們一時半會也聊不完的樣子,便打了聲招呼,決定去廚房裡先弄點吃的墊墊肚子。
結果,剛走出休息室,就看到易輝叼著根菸倚在外面的走廊上,眉頭蹙得死緊,似乎很煩什麼。
看到孫韶出來,他眉頭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