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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林家

陳菊為了讓女兒提前回城,早早辦了病退,又把隔壁的房子給了女兒住。她現在就在東湖對面支了個攤賣薄荷糖水。

其實就是用薄荷葉加點糖精煮一鍋水,那些玩耍的人渴了有時就能喝上一碗。

平時都是守著攤子做鞋墊,守到半下午沒什麼人就回去了。

但今天她卻沒有出攤,而是高興地在家殺雞,準備招待客人。

中午,林志軍帶著一臉嬌羞的馮美娟回來了。

林月也急匆匆趕了回來,幫著招呼這未來弟媳。

馮美娟的爸爸是四小副校長,馮美娟也在四小當音樂老師,清閒得很。

陳菊給馮美娟夾了個雞腿,笑道:“小娟,我們家志軍工作的事,你爸爸怎麼說?”

被一家人給盯著,馮美娟有些不好意思,紅著臉看了眼林志軍,道:“阿姨,我爸同意了,說他會安排。”

陳菊和林志軍、林月都欣喜無比:“哎呀,小娟,真是多虧有你啊,以後志軍要是對你不好,我揍他。”

林志軍忙道:“我怎麼會對她不好,我都喜歡她這麼久了,好不容易她爸媽才同意我們在一起,我珍惜都還來不及呢。”

林志軍長相帥氣,嘴巴又甜,把馮美娟哄得甜滋滋的,自以為找了個好男人。

飯後,馮美娟要回學校上課,林志軍便立刻騎上腳踏車送她。

等人走後,林月問母親:“馮美娟家裡怎麼突然同意了?”

陳菊志得意滿:“你弟長得一表人才,只要工作有了著落,可不就是個大好青年。”

見林月還在想,陳菊戳了女兒的額頭,湊到耳邊悄聲說:“生米煮成了熟飯,她家裡人還能怎麼傲氣?”

林月恍然大悟,突然對母親豎起大拇指:“一定是媽的主意吧?”

陳菊冷哼一聲:“這事可等不了,學校招老師大概就這兩天就結束了,不抓緊可就錯失良機了。唉,我這為兒為女操心的命哦。”

“媽,我知道你為我們好,我以後一定會好好孝順你的。”林月立刻上前拍馬屁,她深知,自己和弟弟在母親心裡地位可不同,弟弟什麼都不用做,母親什麼都會給他;

可自己要不是學會拍馬屁,那裡能得到房子和工作?

果然,陳菊感嘆道:“要不是提前把工作給了你,你弟弟也不至於現在找不到事做了。”

林月臉色僵了僵,又笑道:“媽,我們三廠現在閒得很,大家都再傳,新來的廠長也救不了廠子,我們三廠可能就要倒閉了。”

端了一輩子鐵飯碗的陳菊毫不在意:“怕什麼,無論如何也會安排你們工作的,不然這些人咋辦?喝西北風去?”

對於這時候的人來說,根本想不到鐵飯碗也會摔碎。

林月拉著母親胳膊商量:“媽,要不走走關係把我調走吧,一廠我不敢想,不過二廠也好啊,至少工資要高几塊錢呢,多的錢都給媽存著好不好。”

陳菊一聽來了興趣,想了想道:“前幾天聽說你舅公在二廠升職了,晚上去找找他,不過怕是要花錢,你和小何商量一下,讓他回去找他爸媽想想辦法,總不能他何家啥事都不操心了吧?”

林月有些為難:“他們家弟兄多,根本管不過來,不過我會和他說說。”

“你啊,該硬氣些,一個男人都拿捏不住,哪裡像是我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