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會形成這種情況。
鳳川疑惑,鞋子的中心位置,怎麼會對準那人的腳掌?那鞋子豈不是不合腳了?
蕭木脫下鞋子,為鳳川演示了一遍,他翹著腳踩著鞋子,向前方不遠處走去,最終脫下鞋子。鞋底已被重力改變了形狀。他用去泥濘的路上踩了踩,果然腳印與那個形狀差不多。
“你是說,這個腳印是踮著腳走出來的。可是她為何要這麼做啊?”鳳川不解,為何有人會踮著腳走路。
難道是兇手?
她說出這個假設,蕭木點點頭。
一個人的重量像我這樣,自然地面不會有什麼變化。或者說變化很小。可若是他懷裡抱一個人,重量或許就要加倍了,到時候就會像地上這個腳印一樣,清晰,印記很深。
“你是說這個兇手是自己走過去抱著小琴,然後將其丟下河的?”
蕭木點頭,推斷如此,可他實在想不通。這個人為何不從那條小路走過,為何偏偏也從這裡留下一串腳印。單單是為了留下自殺的線索嗎?
這個人若真是這麼做,那倒是多此一舉。
他直接從小路走過去就好了,何必繞這麼大的彎子?
鳳川的疑問正是蕭木的疑問,兩人檢查確認沒有其他證物,便轉身離開了。
回了衙門,福伯已經驗屍完畢。
這個小琴確實為淹死,她應該是被人丟在水裡掙扎了樣子很自所以肺部有很多積水,想也是不會游泳,最後無力淹死在那裡。
“這個人為其塗紅指甲的目的是什麼?”
鳳川自言自語,不住的唸叨著。
一旁的蕭木聽到了她的話,回答,或許與曾經探的案差不多,那是兇手心裡一種特殊的癖好,曾經有過什麼打擊或者有過什麼特別的回憶,所以才會如此。
蕭木認為若是他有這樣的癖好,一定還會犯案的。
“可再犯案又是一條人命,我們等不及了啊!”鳳川有些著急,眉頭緊鎖,不看蕭木,煩躁的唸叨著。
這個兇手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只能確定這個人一定是穿著小琴的鞋子踮著腳走過的,其他一概不知。
鳳川突然走過,將小琴的手抓起來,仔細的看著,指甲很紅,手指頭一側有被染到,應該是剛剛弄上去的。
可問題由來了,若是採紅花敷在手指上,上色要一段時間,不可能在臨死前弄上,她問了問小琴的手,這是油漆。
“你們聞聞看,這是油漆,並非紅花。”
這個人初步可以鎖定在刷油漆的人身上。
“若是他穿著小琴的鞋子走過去,那個時候小琴還活著,那他為什麼會讓那人穿上她的鞋子?”
鳳川覺得這個案子十分奇怪,左思右想,漏洞百出。
若是兇手一直不犯案,那麼這個案子還能否被破?
不行,即便不吃不喝不睡,自己也要為小琴找出兇手。
晚些時候,她回到家,看到孃親的眼睛紅腫難看。
“娘,你哭啦?”鳳川上前抱著翠菊,哭喪著臉,小琴的離開自己也很難過,但人各有命,怎可說這件事情就是誰的錯誤呢?
若是她的孃親知道她出事,那日根本不會讓她出門,若是自己知道她會出事,那日就在家中等著,這事情並不怪任何人。
“你說的是這個理兒,可我心裡就是別不過這個勁兒,我若追出去,她就不會出事了。我怎麼那麼糊塗……”
鳳川緊緊抱著孃親,從小她就知道,孃親善良,無論什麼人有事,她都會上前關心,甚至可以為他人付出一切。
今日的事情,她追根到底全權認定是自己的錯。
鳳川看著她,心疼的將她抱住,不停的安慰著,結果如此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