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我失聲叫出來,「那個魔鬼男人就是聞少達?」
「聰明女,一點都沒錯!正是聞少達。」湯米說:「咪兒為他,洗盡鉛華!放棄許多演出的機會,專等他來娶她,可是聞少達並沒有為她與妻子離婚,後來他索性離開了她。」湯米看我一眼,「後來是因為你,咪兒才有點振作。」
我心想,就因為她與聞少達不和,現在她公報私價,不讓我去參加合主辦的盛會,她太過份了。
她也要為我自己的前途看想呀。
但是想到過去一年多她對我的感情,我也只好紱持緘默!我不能在外人面前說她的壞話。
我說:「謝謝你,湯米。」我已得到足夠資料。
咪姐不在香港,我無法同她聯絡,但是聞某說:他只會在香港逗留兩天,那意思是說:如果我要爭取這個機會,我非得背叛咪姐不可,這也是詭計吧,我並不笨,看樣子他是要與咪姐鬥到底。
而我就是磨心,這個磨心當然是做得有代價的,我最希望的是成名,不是照片在此間週刊零星出現的成名,而是有國際時裝雜誌大幅刊登我訊息的成名。離開這裡,有那麼遠去那麼遠,飛躍時空,像月亮般閃耀的成名………
第一步是跟咪姐,看來第二步要靠間少達。
考慮了一個晚上,我自動撥電話給聞君。
他很喜悅:「你喜歡在什麼地方見面?我馬上出來。」
我心內頓了一頓,我答應過咪姐不與他有任何往來,現在又食言背信,我咬咬牙,人總得為自己。
「我打算來簽約。」
「你幾歲?」
「十九。」
「把父母或監護人找來。」
我遲疑。找我父母?我都兩年沒看見他們了,實在不願意再與他們接頭,那個沒有溫情,沒有基礎的家,孩子們個個拚老命自生自滅的冢。
「好,」我把家裡地址說一遍。「三點鐘,我在那裡等你。」
「一言為定。」他說。
我鼓起勇氣回家,兩年了,黑羊回家。
那條街道顯得特別窄,屋子特別小,而他們的面目,非常含糊,見到我,還是震驚了。
母親斟杯茶給我,杯子沿口處髒,我始終沒喝。姐姐面孔上生著許多小包,看看令人不舒服,最難受的還是她一身過時的衣服,看出不很貴,但仍然不捨得扔。
我簡單地說明來意,如意料之中,母親推辭:「──簽合同?」她總不肯幫忙。
我截停她,「這些日子來,每個月都有錢送回來,不幫這個忙,以後就沒有了。」
「好!好。」她馬上說,一切為了錢。
我渡日如年的坐著等聞少達大駕光臨,心事多得沒有心思再與他們敷衍。
終於門鈴響了,聞少達帶著律師同來,我把合同每一項細則都看清楚,覺得對我有百利而無一害,於是大筆一簽,收了訂洋,我把現金支票留下給家人,便站起來與聞某一起離開。
他在車上問;「去吃頓飯如何?」
我默默頭。慶祝一下也好。
他又說:「你是一個很厲害的女孩子,咪兒跟你比,是差遠了。」不知是褒是貶。
我淡淡說:「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活在這種時代,不精刮一點是不行的。」我希望我做對了。
「如何應付你那咪姐?」他好奇的問。
「我不打算應付她,我打算依書直說。」
「你當心,我知道她為人,她會扼死你。」
「她?她不會,她靠我哪。」我說。
聞少達默默頭,「很好,我會在那邊替你辦飛機票與入境證,儘快通知你。」
「這麼快?」我訝異,「表演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