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國範圍內各類報紙的暢銷幾至洛陽紙貴的境界。很快,幾乎所有華國民眾都得知了這個訊息。與媒體不同,民眾們的反應乾脆而明瞭。
全國人民樂了!
“姐夫”太有才了!
唯有膜拜,才能表達對“姐夫”的崇高敬意!
膜拜之……
許多原先因為各種原因不知“姐夫”大名、事蹟的人,紛紛向身邊的知情人士打聽“姐夫”何許人也。
而那些知情人士總是帶著一臉的優越感,在打聽者“嘖嘖”讚歎聲中,得意地炫耀著他們所知道的關於“姐夫”的一切。
三小時裡,“姐夫吧”中加入了許多新成員。“姐夫衛隊”總人數激增到五千萬!
早九點,Y市主管文娛口的李昱副市長也被本次全國性*事件驚動了。
應全國娛媒的強烈要求,李副市長迅速作出了反應,指示相關部門立即介入,聯合調查。
政府機器第一時間裡進入高效運轉狀態。工商局,文化局,物價局,廣電局……
兩小時後,Y市市政網上由參與調查本次事件的各相關單位聯合釋出一則通告。
說,經查,青然明星經紀公司,本次……行為,並未違反任何國家任何法律和政策法規。請各家新聞媒體及其從業人員理智對待。
……
“尼瑪!既然這些新聞媒體把哥當動物園裡的猴子一樣圍觀,那就讓他們付點門票錢吧。不多,一家五千大家說怎麼樣?”昨晚的業務討論會上,周良如是說。
當然,青然明星經紀公司給那些透過各種方式來函表示要參加週六記者會的各家媒體的覆函上自然是不好採用周良這般直白的說法的。
青然明星經紀公司的標準覆函內容是:
致XXXX新聞媒體單位:
因有意參加本公司定於週六召開的資訊釋出會的媒體數量過多,導致本公司無法一一妥善安排,為保障各新聞媒體的採訪權益,故本公司經商討後臨時決定,設立資訊釋出會與會媒體准入制度,即每家媒體須向本公司專門帳戶先行轉帳支付5000華元資訊釋出會媒體准入贊助費,方能保證該家媒體優先獲得本次釋出會的席位。
注:
一、本次資訊釋出會共500席位。
二、若支付資訊釋出會媒體准入贊助的媒體數量不足500家的,差額部分可由到場無贊助部分媒體依到場簽到時間先後為準,免費進場補足500之數。
三、本次釋出會現場轉播權已出售,入場媒體將不被允許轉播或錄播本次釋出會全程現場畫面,請各媒體朋友們自覺配合。
四、專門帳戶如下:……
青然明星經紀公司亮了!
“姐夫”又逆天了!
尼瑪!
開一場新聞釋出會,向有意參加的各家媒體收取數目不菲的門票錢。並且,拿到這門票後還只能用眼看,不能用器材錄相,因為電視轉播權已然私下賣掉。
這等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絕對世界首創的壯行,除了“姐夫”和他的公司以外,誰能做得出來?誰敢做得出來?
沒有!
這得是一種什麼樣的娛樂精神才能幹出這般荒唐、離譜卻不能否認絕對風騷,絕對盪漾,絕對裝B的事啊!
可惜,搞娛樂的是“姐夫”和他的公司,看樂子的是全國民眾。
而全國新聞媒體是屬於被娛樂的。被娛樂的感覺,無論何種情況下,無論對誰來說,都不那麼美好……
難怪全國上下的大小媒體一致憤怒。
太過份了!太打臉了!太視我們新聞媒體為無物了!
可Y市相關部門居然對青然明星經紀公司的放肆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