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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隨著他的召喚,一隻白色的小哈巴狗,顛兒顛兒地跑到了醫生的腳下,“吱吱”地向主人撒著嬌。

“它叫‘獰笑’。來,獰笑,跟客人打個招呼。”

這是一隻很普通的小狗,病歪歪的樣子,只是它左半邊幾棵尖尖的牙齒總是露在嘴唇外面,看起來的確像是在獰笑。它看了看初秀,立刻跑過來圍著初秀的腳嗅著,表現出興奮的樣子。

“好可愛的小狗啊!你還養了這麼多小動物?”初秀勉強做出喜歡的樣子笑了一下,心裡卻暗暗吃驚。

她在想,這個神秘的陶醫生!他的這座老宅裡,到底還藏著多少意外?

第七章下一個就是你(上)

1

週末,

初秀急匆匆走出車站。城市眩目卻又冷冷的陽光使她覺得頭重腳輕。

根據明哲說過的地址,初秀很快就找到了他經常留連的那家地下酒吧。

地下酒吧名副其實地建在一間地下室裡,大門很有特點,被設計成一堵磚牆被炸破的一個不規則的大洞。初秀低頭小心地從洞口鑽了進去。

推開又一扇小門,一股熱浪撲面而來,夾雜著一種類似動物身體上的味道,骯髒,油膩,卻又透著一絲溫暖,誘惑。

初秀站在高高的臺階上往下看著。

暗淡的燈光下是一群群鬼魅一般攢動的人頭,男男女女緊緊摟在一起,隨著詭秘的音樂無聲無息地晃動著。

吧檯上坐著三三兩兩喝酒的人,有一個男人已經喝得爛醉,手裡還握著酒杯,癱在高腳凳上。初秀仔細辨認了一下,快速走到那個人背後。

喝得半醉的男人從吧檯上努力撐起沉重的身體,甩了甩頭。他的臉色浸透著頹廢,西裝滿是褶皺,領帶像圍巾那樣鬆鬆地搭在脖子上。

當他的目光緩緩地從初秀臉上掃過時,好像突然發現了什麼,重又回過頭來,努力定睛看著初秀。

那正是李明哲,短短的幾天,他變了很多。如果不是他臉上和手上被狼狗抓傷的地方已經結了黑黑的痂,初秀差一點兒沒有認出來他。

“初老師,你來了?來,我請你喝一杯!”明哲愣了一會,醉眼朦朧地衝初秀舉了舉杯子。

初秀側臉躲過他伸過來的杯子,急匆匆地說:“別喝了,明哲,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說。”

“什麼事,能比喝酒還重要?”明哲仰頭喝光了杯子裡的酒。“小姐,再來一杯!”

初秀伸手奪過了杯子:“明哲,你不想找蘇婉了?”

明哲把夾在耳朵後面的一支菸拿下來,從口袋裡掏出打火機。他的手顫抖著,半天沒打著火。他試了幾次,沒有成功,只好沮喪地把煙扔在了吧檯上。他太陽穴上的血管凸顯出來,喉嚨裡發出壓抑不住的哽咽,然後,突然趴在吧檯上哭了起來。

亂糟糟的酒吧裡一下子靜了下來,人們都把目光集中到了兩人身上。初秀手足無措地左右看了一下,連忙伸手去扶明哲:“幹嘛喝成這個樣子?走吧,我先送你回家……”

初秀扶著明哲跌跌撞撞剛走出酒吧,他就一屁股坐在路燈下不肯走了:“我不回家,我不回家!”

初秀焦急地推著他:“明哲你快醒醒,你不想找蘇婉了嗎?”

“別跟我提蘇婉這個名字!我才不要找她,我恨她!我再也不想見到她了。”

“為什麼?你不是說一定要找到她嗎?”

“我現在不想找了,不想找了……她一定是跟那個醫生在一起。她不想見我,因為她沒辦法向我解釋!我想通了,其實她並不值得我愛……”明哲痛苦地搖著頭。

“你還沒有見到她,怎麼能肯定她就是跟那個醫生在一起呢?”

“你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