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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的監視器也拍到了嫌疑犯搭訕素媛,最後三個小孩跟他走的畫面。

「讓他進去踩縫紉機!」大英爸爸氣的血壓都升高了。

「但是證據不是很充足……」車刑警小心翼翼的開口。

所有的一切都是三個小孩子的口供,車刑警當然相信他們,但是嫌疑犯可以狡辯說只是請孩子們去家裡玩,加上嫌疑犯當時是醉酒狀態,對方可以找個藉口,就說當時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總之,就是情況很操蛋。

如花也是第一次知道原來南韓是沒有死刑的,準確的是法律上仍然保留死刑制度,但是自1997年以後就再沒有執行過死刑,犯再大的罪最多隻是終身監禁,被關押在監獄。

如花抱著滿腹的怨念入睡,當晚就做夢了。

夢裡也在下雨,素媛並沒有碰到如花,她猶豫片刻,就被人渣騙走了。

素媛不僅被qiang暴,人渣還用木棒摧殘其xia體,雖然最後被搶救回來了,但是從此一生都要帶著便袋生活,還失去了做媽媽的權利。

不止素媛的一生,素媛一家人的一生都被摧毀了。

所有人都想重新開始,但是這說起來容易,做起來何其艱難。

那那個人渣死了嗎?或者是一輩子踩縫紉機?

呵呵……並沒有,人渣不僅不認罪,還狡辯聲稱當時自己是病理性醉酒,喪失了自主能力,要求減刑,可笑的是法官竟然採納了,最後只判了十二年。

十二年之後素媛也才剛剛進入大學,而人渣卻出獄了。

如花直接氣醒了,強奸婦女幼女,她覺得自己下手太輕了,怎麼沒當場沒收作案工具呢?

如花覺得這個夢並不是自己的意淫,而是另一種人生軌跡。

她開始思考怎麼能收拾能那個人渣,還不用踩縫紉機,就在如花苦思冥想的時候車刑警那裡傳來了喜訊,嫌疑犯半身不遂了。

不是被如花打的半身不遂,大英爸爸就是警察,她怎麼能知法犯法呢?如果如花真的打算違法,那也一定悄悄地進村,打槍的不要。

當時如花只是拍了一板磚,出手並沒有太重,沒有斷手斷腳四肢齊全,脖子上的腦袋還在,那就是不重。

嫌疑犯半身不遂完全是咎由自取,他平日裡就酗酒成性,然後那天又是淋雨又是頭破血流,進到醫院之後又怒氣過盛,一下就中風了,然後中風又引起了半身不遂。

現在嫌疑犯鬧著要告如花他們呢,還說如花是大力怪物。

呵呵……真當大英爸爸是吃素的嗎?

不說大英爸爸是警察,被小學生打成這樣,誰信啊?

就連檢察官都覺得是下雨天路滑,嫌疑犯自己摔倒在地的可能性更大,正好跟小女孩打的位置相同而已。

他們這邊不用賠醫藥費,但也不能追究嫌疑犯的責任,就這樣兩清了。

如花和大英爸爸,還有毛泰久同時呵呵一笑,如花覺得在外面才好呢,要是進去了她還沒辦法報復呢。

既然半身不遂了,那就不遂的再徹底一點好了,她可是一個助人為樂的好學生。

如花覺得自己的靈魂一定閃閃發光!

作者有話要說:

大英爸爸:看我沒事就上你家□□……

如花:怎麼補刀才好呢?

毛泰久:呵呵這種垃圾最適合練手了

劃重點:不要忘了如花還有見鬼這個技能點。

第21章 窮鬼vs厲鬼

素媛家裡專門招待了如花和毛泰久,感謝兩人出手相助,如花笑眯眯的接受誇獎,毛泰久有點侷促不安,不是很適應這種真善美場合。

「真的太感謝你們了,要不是你們,我家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