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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部分

“你服用的藥還有嗎?”

“有。”

“在什麼地方?”

“兩個住處都有。黑紮營的家中,在寫字檯中間的抽屜裡面有一瓶,西園路小區的租住屋裡,大房間,床前書桌抽屜裡面——在幾本書的後面有兩瓶。”

張童林果然不是等閒之輩,他的意圖非常明顯,藥將作為李冬庭“間歇性抑鬱型精神分裂症”並沒有完全根除的重要物證。

以上是張童林和李冬庭談話的第一個階段,這個階段的核心主題是:李東庭曾經有過間歇性抑鬱型精神分裂症的病史,出院之後,李冬庭一直在遵醫囑堅持服藥,這說明李冬庭的病並沒有痊癒。

1009。 第一百一十三章 張童林啟發誘導 李冬庭非常配合

“在作案之前,你是不是出現了心緒不寧,焦躁不安的情況呢?”

張童林在啟發誘導李冬庭。

李冬庭非常配合:“在一月十二號的上午,我的情緒突然變得很糟糕。”

一月十二號的上午身體出現異樣,下午作案殺人,時間上的銜接非常合理啊!

我們都知道,從一月十一號的下午到案發之前,李冬庭都在進行準備和謀劃,他的思維清晰得很,考慮問題周密的很,每一步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你能具體描述一下當時的情形嗎?”

“心裡面顯得很煩躁,腦袋很亂,昏昏沉沉的,就跟做夢一樣,身體就好像不是自己的。”

精神病人在發病的時候,可不就是腦袋很亂,昏昏沉沉的,跟做夢一樣嗎?“跟做夢一樣”不就是失去了對思想和行為的控制了嗎!

“你一連殺害了三個人,你難道就沒有想到後果嗎?”

“當時,我什麼都沒有想,更不會考慮後果了。”

精神病人發病的時候,最突出的特點是不考慮後果。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基本的判斷力和控制力。

顯而易見,張童林想為李冬庭做無罪——或輕罪辯護。當然,他的依據不`無`錯`小說`m。QulEdu。Com僅僅是和李冬庭的談話。所有能證明李冬庭有過精神病史和李冬庭是在喪失基本判斷力和控制力的情況下作案的證據,張童林都不會放過。

為了應對二十九號的公開審判,歐陽平做了四件事情:

第一,和公訴人、法律顧問一起對張童林和李冬庭的談話內容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做了一些必要的準備。

第二,確定了兩個證人,這兩個證人分別是多倫路小學的校長和陳啟迪的班主任夏老師。當兩個人聽說李冬庭的家人要為李冬庭做無罪——或輕罪辯護以後,兩個人當即表示願意出庭作證。

第三,請荊南市隨家倉精神病院的段主任等四位專家權威對李冬庭進行了醫學鑑定,筆者在這裡要特別強調一下,段主任等四位專家多次應邀參加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這樣的鑑定,他們的鑑定結果將作為法庭上最有權威的依據(段主任還向歐陽平提供了一個情況:李冬庭的律師張童林已經去過隨家倉精神病院,並且拿走了一份資料——這份資料的內容和歐陽平拿走的那份資料完全一樣)。

第四,在四件事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