濤嘴唇都沒動,但是聲音出來了,至少韓雪能聽見,這就是傳說中的腹語。
“分給她一隻吧,我養一隻就夠了,多了忙不過來。”韓雪對譚晶一直都很好,洪濤也沒琢磨出來她這是為什麼,只能認定為她把譚晶當燕子的替代品了。
“你確定你能養?這個狗叫聖伯納,長大了比你還高,你不怕?”洪濤轉頭問了問譚晶的意見。
“不怕,我要養!”譚晶回答得很痛快、很堅決。
“那我看看……別躲!我不搶!……成了,這隻歸你了!”洪濤走過去,扒開小狗的兩腿看了看,然後同意了譚晶的請求。譚晶抱的是隻小母狗,老話講男不養貓女不養狗,其中的意思就是女孩子最好別養公狗。有沒有道理洪濤不清楚,聽一聽應該沒大錯。
這個年代,大家剛剛吃飽,還沒進入吃好的程度,所以家庭裡養狗的非常非常少。一般養個鳥、鴿子的倒是有,那玩意扔把米粒就餵飽了;養貓的也不少見,它們也不用依靠人喂,抓個老鼠什麼的也能活;但是狗就不一樣了,這玩意完全依靠人喂,只有生活條件達到一定程度,人們才會開始在城市裡飼養。
洪濤既然同意了韓雪和譚晶養狗,他就不想讓她們出什麼意外,必要的防範措施還是要有的。這方面不用麻煩別人,只要找周佳問問就可以。看看現在有沒有專門針對小狗的疫苗,順便還得去派出所和街道問問。看看是不是需要辦什麼手續之類的。
和韓雪的表現一樣,黑雨對於突然出現的這隻小狗非常非常喜歡,按說她以前的村子裡也有狗啊,不至於像韓雪這麼稀奇,可她就是這麼怪,還專門跑去給小狗煮了一碗泡麵,裡面窩了一個雞蛋,打算讓它嚐嚐自己的手藝。黑雨自打來到這個小院裡,最喜歡吃的東西不是大魚大肉。而是泡麵,真是邪了門了。
這碗泡麵當然不能餵狗,洪濤覺得這種外國狗應該不會對泡麵感興趣的,所以他全給吃了。吃完之後,拉著韓雪直奔小二樓而去,他得去那二爺那裡取取經,這隻狗到底多大了?該怎麼喂?他一點都不清楚。既然要餵了,那就喂好,萬一因為胡亂給它吃東西而得了病或者死了。那多沒意思啊。
在路上,洪濤也沒閒著,他又給周通打了一個電話,想問問這兩隻狗的年紀。結果啥也沒問出來。這兩輛雪弗蘭開拓者是直接從軍用碼頭上的岸,周通親自去接的車,而這兩隻狗崽子一直就在車裡。周通除了在路上給它們餵了兩根火腿腸之外,什麼也沒改變。直接就給拉到洪濤這裡來了。
“呦,這可是稀罕玩意啊。我還真沒見過這個種兒,洪濤啊,你怎麼知道二奶奶喜歡小狗啊?”那二爺這是近幾年來頭一次看到洪濤沒皺眉,不過他不是看著洪濤順眼,而是看著洪濤手裡那隻小狗順眼。
“我還真不知道,這玩意是一個朋友順手給我帶來的,據說是叫……聖伯納,是個外國種兒。我來這兒的目的是想讓您幫著看看,它大概幾個月了?我那個朋友說這玩意能長到小二百斤重,一米多長,所以他讓我每天多喂幾斤牛羊肉。不過他沒和我說是從小兒就喂肉啊,還是大了再喂肉。要是二奶奶喜歡,那我就省心了,您得著吧,我才沒那個閒工夫伺候它呢,我伺候人都伺候不過來。”韓雪聽了那二爺這句話,臉上沒什麼表情,那是眼神裡全是絕望。她是個很懂事的人,知道那二爺是長輩,要是二奶奶真喜歡小狗,她也不好意思說自己還想養。不過洪濤卻理解了她的心情,他這番話說得很有技巧,看起來是想把小狗送出去,但是效果正相反。
“多少?二百斤!還吃牛羊肉!……你快抱好了啊,你伺候不起,也別給我,我也伺候不起。你朋友那兩個小崽子我還沒打發出去呢,現在又弄一個祖宗來!我說你小子怎麼就是天生敗家仔的料呢?就連養個狗都是敗家仔狗,真成!”果然,那二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