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老婆。就跟奴才一家子,指望女兒去做了人家的姨娘好提攜全家人似的,都是一個道理。”。
明蓴一邊說,一邊笑得流淚。
“如果你是個女孩子,帝雲出這樣騷擾你,我一定掌他的嘴為你出氣。”
她說完又笑了:“怎麼會呢。就算打完,還不一樣要把妹妹嫁給他?只是如今不知誰娶誰罷了……呵呵,要多久才能發現呢,我和你,喜歡上那個人是最好的,如果不能喜歡,那就是自傷自虐了。反正窮家女窮家子,從來沒有選擇權。”。
我震驚萬分。
從來只覺得,明蓴應當嫁弘暉。天經地義,歷史書中寫明。
從來沒想過,其實……其實還可以有別的可能。
如果姐姐不嫁他,那又如何?姐姐是先帝后妃,沒有殉葬這回事的話,那就是平平穩穩一個貴太妃。那姐姐能一輩子拒絕一個皇帝嗎?在這樣苦無外援的深宮裡?。
說不定他還會有別的妻子。還不如主動些,把握自主權。
是我把弘暉想得太不堪。然而,然而,齊大非偶,當在更高階層擇偶的時候,本來就是他選你,不是你選他。
我沒想到姐姐的內心其實有著這樣虛弱彷徨的一面。
“我要”和“那就這樣吧”之間到底有多大的差別?一個是主動選擇,甘苦自求,與人無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