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然後作為範文表揚一番。這是我最高興也最樂意上的課,這樣我就能夠藐視任何的同學。這次的作為要求隨堂完成,於是我沒有思考就開始寫了,畢竟這個題目實在是太簡單了。很快,我就將我的小手高高舉起,示意已經完成。
國文老師走到我面前,微笑著拿起了我的作文,對著全班說道:“大家先把手裡的筆放下,先讓聽聽文學才女紅塵的作文!”
我走到講臺上,接過自己的作文,大聲讀道:“我有一天長大了,希望做一個拾破爛的人,因為這種職業,不但可以呼吸新鮮的空氣,同時又可以小街小巷的遊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遊戲,自由快樂得如同天上的飛鳥。更重要的是,人們常常不知不覺的將許多還可以利用的好東西當做垃圾丟掉,拾破爛的人最愉快的時刻就是將這些蒙塵的好東西再度發掘出來。”
我還沒有讀完,國文老師已經氣得聽不下去,順手抄起黑板擦,向我劈面砸來。
他怒氣衝衝地說:“如果你將來拾破爛,還要到學校讀書幹什麼?”
我沒能躲過那個黑板刷,滿頭都是白色的粉筆灰。我的窘相又引來了同學的一陣大笑,笑聲漸漸地在我的耳邊消失,又慢慢地從某個地方冒了出來,填滿了我的大腦。
其實我就是一個拾荒者。我的拾荒癖好並沒有被國文老師的黑板刷刷掉,相反,我在拾荒的過程中,培養了一種審美情趣。我家在半山上,放學回家,總要走在長長的小路上面。一旦我從如同監獄的學校出來,走在小路上,就喜歡東張西望。尤其做小學生時,放學了,就讓不喜歡在路上逗留的同學把我的書包帶回家,交給我的母親。我便一個人沿著田間小道,慢慢的走著,看著。一些路過的鄰居,總會笑著說:“撿破爛的小孩,今天又撿著審美寶貝了?”
“好多好多呢,漂亮極了!”
“喲,那你這次收穫不小啊?”
“是的,你們看,這是一顆彈珠,這是一枚大別針,這是一顆狗牙,這是一個漂亮的香水瓶子,裡面還有香水呢,還有這個,一個小皮球,不過我不喜歡,但是我的兩個弟弟一定會喜歡的!”
一次,我在水溝裡,撿到了一個銀元。我的天啊,我幻想著,我可以買好多好多的書籍,還可以去買好多好吃的東西。但是當我回到家,站在院子的石桌子上,高高的舉起那個銀元,並且大聲說道:“這個是我今天撿到的!”
“二姐撿到一個銀元!”我最小的弟弟站在桌子旁大聲的吼了起來。
這時,我的大姐和另外一個弟弟也跑了出來,看見我手裡的銀元都瞪直了眼睛。擺好了陣勢,準備上前來搶奪了。最後還是在爸爸的一陣調節後和解了。爸爸和解的方式很快,也很有效率。他從錢包裡拿出三個銀元,放在了桌子上說:“手裡沒有銀元的,就去桌子上那一個!”
“這不公平,我這是我撿到的,不是爸爸給的!”
這時爸爸又拿出一個,放在桌上說:“誰還沒有得到我給的銀元的,現在上前去拿一個!”
儘管這件事已經過去很久了,但每次我回憶起來,心裡都樂滋滋的!後來,我的一個銀元卻到了大姐的手裡。大姐的故事很多,每次我想聽故事,就得用錢去買,一個故事一毛錢。那天,大姐一口氣給我講了十個故事,就這樣我的一個銀元就沒了。不過我很高興,因為那些故事實在是太精彩了。
那堂作文課之後,我就離開了學校。我像往常一樣,走在田間小道上,唱著那首《青青校園》,當起了拾荒者。
青青校樹,
萋萋庭草,
欣沾化雨如膏;
筆硯相親,
晨昏歡笑,
奈何離別今朝;
世路多歧,
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