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丁酥有男朋友或者結婚了,都不奇怪嘛。
許銘陽暗搓搓地想,雖然不應該,但說實話,他兄弟也是自作自受了,沒什麼好抱怨的。
丁酥不該原地不動,人家沒理由停在原來的點,就為了等你宋越盛回頭。
多大臉啊。
但這些話,許銘陽也只能在心裡想想,他現在並不想刺激宋越盛,事實上,宋越盛能忍著沒去搶人,而是平靜地坐在這裡,許銘陽已經在心裡驚嘆了不知多少次!
宋越盛沒接許銘陽遞過來的飯盒,冷漠的雙眼不知落在哪裡,宋越盛想過許多次與丁酥的重遇,卻從沒想過這種可能。
他從沒想過,她真的會愛上另一個人,放棄愛他。
也或許,是不敢想,丁酥真的不要宋越盛了。
想到這裡,宋越盛的呼吸都放輕了,心臟傳來陌生的疼痛感,他卻不想去撫平。
車裡安靜了很久,許銘陽嘆了口氣,&ldo;要去喝酒嗎?&rdo;
宋越盛斜了眼許銘陽:&ldo;呵,你是老闆?&rdo;
許銘陽:&ldo;……你是。&rdo;他只是一名小小的股東……
驅車回到小區停車位,丁酥頹然地放下手。
看到宋越盛的那一刻,好像回到了大學時代,回到了她追著他跑的那些日子。
一個人的空間裡,丁酥不用顧忌自己的形象,她煩躁地揉亂一頭順滑的長髮,像是出了口惡氣般,丁酥恨恨地咬了自己的下唇,疼痛和血腥味讓她回神,也走出了大學時代的混亂記憶。
摸了摸心口,丁酥安慰自己,不怕不怕,雖然白月光在這裡住了六年,但這是因為在心口裡,她不能開啟心口,將那份心意取出來,自然是很難的。
但白月光變成的白飯粒已經在衣服上沾著一年了,一年的風吹雨打,再過一段時間,最後一定什麼痕跡也不會留下的。
宋越盛是丁酥心口上的白月光,七年前,她看得見,摸不著,也得不到,但七年的時間,足夠讓她明白一個道理,得不到的東西,永遠不該惦記。
人,是不該有奢望的。
丁酥失落歸失落,但她因經歷這樣的回應多了,所以她很快打起精神,等她沖了個熱水澡出來,遇到宋越盛的事早被她拋到腦後,估計跟著洗澡水一起衝進了下水道,再不見天日。
丁酥懶懶散散地呈大字型攤在布藝沙發上,望著花白的天花板,漸漸地,丁酥閉上了眼睛,她以為自己不會睡得著,但很快意識就朦朧了,發出舒緩的呼吸聲。
她做夢了。
人聲沸騰的籃球場,丁酥跟舍友硬是擠進了內圍,偌大的籃球場上,有十個高大的男生在盡情地揮灑汗水,圍觀人群隨著他們身形而動。
那是丁酥第一次看見宋越盛,就是那一眼,她淪陷了。
那麼多人裡,丁酥只看得見宋越盛,一見鍾情的美好幻象,發生在了丁酥身上。
宋越盛就像發光體,註定成為人群的焦點,也像是命中註定那般,佔據了丁酥的所有心神。
那之後,丁酥很多次都會問自己,要是那次她沒去看比賽,她還會不會喜歡上宋越盛。
答案是,會的。
因為,心動怎麼能由自己控制呢?
人的感情,要是能控制,又怎麼會有那麼多的痛徹心扉?
作者有話要說: 宋大佬名叫宋越盛,宋大佬公司叫盛越科技,嘿嘿,這個,不會搞混吧?
話說回來,別看這章這樣,這篇真的是小甜文!又名《宋大佬的苦逼追妻史》!
☆、進盛越
&ldo;酥酥,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