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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部分

從未有過的自由。

但鍾靈知道,就像自己長大了不喜歡老呆在家裡,它更加嚮往百米之外的自由。

鍾靈偶爾還是會給它一些百米之外的自由,但因為騙不了彼此間長久形成的感應,很容易引它反感,只好讓木婉清或母親幫忙秘密跟蹤、保護它。

不好經常麻煩別人,所以只好偶爾為之。

秦朝覺得鍾靈花在它身上的心思太多,影響了武功的修煉,所以書中閃電貂的死並不是只有壞處,沒有好處;它現在還活著並不是對鍾靈只有好處,沒什麼壞處。

知了書中閃電貂完全不是那‘萬毒之王’莽牯朱蛤之敵,若不想辦法拯救它,良心越來越感到不安。在它成長為莽牯朱蛤之敵之前,想讓它先躲一躲,卻好像又是在好心辦壞事。

保護女人,身為男人有什麼好說,可是保護閃電貂,秦朝說不出心裡是什麼滋味。

為了預防莽牯朱蛤那種毒王在附近害人,專門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引誘。做起來才發現毒物不怕不毒,只怕解不了毒。見血封喉是可怕。卻並沒想象中那般神奇。

隨便找些亂七八糟的東西跟毒物混一塊,就不怕不毒了。如果還覺得不夠,就在臭水溝裡隨便撈些加入進去。如果還嫌不夠。再磨些金屬粉加進去。總之下毒容易解毒難。

毒死容易,救活難。這才是毒術最可怕的地方,太容易入門!太容易製毒!太容易害人!

書中的無涯子有可能先是練功走火入魔,再加上中了劇毒,又接二連三中這毒那毒,然後就有了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襲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在他面前或許不值一提,但若藉助最得意的毒功。而且不怕毒不死,不怕沒解藥,只求管用就好。那就容易多了。

回到現實中,就算丁春秋那種人的毒功對無涯了不管用,對自己不管用,對自己身邊的人難道也不管了麼!眨眼就毒死了還不是最可怕。最怕就是……秦朝越想越心驚膽顫。

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決定抓一隻萬毒之王來,自己養著做試驗。

秦朝不好坐在家裡乾等,不如把閃電貂趕出門做那誘餌,賭上一賭。

只一句話,閃電貂便如願以償成功地離開了鍾靈的控制範圍,卻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歲月之中。直到那‘萬毒之王’莽牯朱蛤鑽入一個早就為它準備好的葫蘆之中。

秦朝從此多了個寵不起的寵物,總比讓它繼續呆在外面害人要好。

此舉至少讓不少人逃過一劫,但具體是誰。事實已經無法證明了。

要證明就要死人了,閃電貂也只好像書中一樣死了。現在。閃電貂第一時間就回到鍾靈身邊。從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絕不主動離開鍾靈身邊百米。

卻不知逃過一劫,命運大改。要不是它最近受多了欺負,這誘餌的工作都很難勝任得了。但那似乎怪不得秦朝,是它自己先來惹秦朝,還特記仇,一而再,再而三地偷襲。

那黑皮葫蘆從此掛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掛了個用來修煉酒功的白葫蘆。

這出葫蘆計說出來挺簡單,用來對付莽牯朱蛤卻已足夠,除非它能跑得比閃電貂快。

此計的初稿其實也是來自小說《天龍八部》,把段譽的肚子換成了一個上半邊鑽滿了小孔的葫蘆,把那成就了書中丐幫下一任幫主遊坦之的崑崙雪山千年冰蠶換了。

書中成就大理後代皇帝段譽百毒不侵之體的無量山‘萬毒之王’莽牯朱蛤剛一出場,就又倒了大黴。不管是比智慧,還是比速度,它的表現都明顯不如才三歲大的閃電貂。

在鍾靈母女怎麼都不肯相信閃電貂會不如它的情況下,秦朝冒險試驗了一回,只是隨便在它身上用針取了一點毒,混在閃電貂的食物裡,閃電貂就差點像書中一樣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