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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大利暫時沒有提起偵查實驗,道:「內審的職責就是挑毛病,我提審李友青和肖霄就是為瞭解決有可能出現的問題。」

滕鵬飛點了點頭,道:「凡有疑問,必須查證。我和你一起到看守所,你訊問,我就帶個耳朵。」

第二章 利用足跡鎖定犯罪嫌疑人

1、口供中的疑點

下午三點三十分,滕鵬飛和侯大利來到看守所。侯大利在看守所大廳辦手續,滕鵬飛則到所長室抽菸,喝茶。訊問時,滕鵬飛基本一言不發,確實只帶了耳朵。

李友青雙手雙腿被固定在椅子上,身上穿著印有「江州看守所」字樣的青色外套,頭髮剪短成寸頭,臉色晦暗,眼神無光,如案板上待宰的魚。他今年剛滿二十歲,正是人生最美的年華,捅人後失去了自由,精神迅速垮掉,猶如飽經滄桑的中年人。

侯大利聲音平和,不急不緩,按照第一次訊問的步驟,從是否收到《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告知書》、是否清楚知道自己的各種權利與義務、是否有故意殺人行為,再到有權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或申請法律援助、基本情況、是否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到家庭成員、犯罪前科,詳詳細細地問了個清楚明白。

侯大利還沒有進行實質性詢問,卻有一股成熟預審員才有的沉穩勁,這讓滕鵬飛暗自稱讚。滕鵬飛不知侯大利葫蘆裡賣的什麼藥,靜聽下文。簽字筆在他右手指尖快速轉動,靈活異常。

……

「你因犯什麼事情在什麼地方被抓獲?」

「我因涉嫌殺人,在長貴縣羅馬皇宮小區3幢18樓1號被抓。」

……

「你把殺人的詳細經過講清楚。以前講過的要講;以前沒有講過,現在想起的,也要講。講得越清楚越詳細,對你越有利。」

「我女朋友肖霄家裡經濟比較困難,公司破產以後,她爸爸負債纍纍,每天喝酒,基本上算是廢了。肖霄媽媽以前是家庭婦女,如今找了一份工作,收入不高,一家人過得挺苦。肖霄到了江州技術學院後,我就開始追求她,在兩個月前開始談戀愛,關係挺好。肖霄為了賺錢,在隆興夜總會當了服務員,那裡工資比較高,有時還有小費。我不想讓她去夜總會上班,裡面亂七八糟的。有一天晚上,肖霄沒有回來,第二天早上,她找到我,哭腫了眼,說是被吳煜欺負了。吳煜爸爸是大老闆、黑社會老大,手下很多人,我雖然想報仇,但是沒有辦法。肖霄後來跟我說,她吃了一種叫『任我行』的迷藥,被吳煜拍了裸照。吳煜每次都騙她,說是最後陪一次就把裸照還她,結果每次去又被拍,越拍越多。肖霄曾經想過死,只是想到家裡還有爸爸媽媽,所以沒有自殺。前幾天,肖霄再次讓吳煜歸還裸照。吳煜給肖霄打電話,說晚上到學校門口接她,到桃樹林裡再打一次野戰,就還相片。」

講到這裡時,李友青萎靡的神情發生了些許變化,臉現憤怒:「我殺的是人渣,是為民除害,你們去搜吳煜的家,肯定能找到我女朋友被下藥的相片,還有迷藥。」

在吳煜家中確實搜出了肖霄的影片和裸照,不堪入目。除了肖霄的裸照,在他家裡還有其他女孩子類似的相片,也就是說,吳煜年紀輕輕就傷害了好幾個女孩子。

侯大利腦中浮現出影片中的女孩子,生出一股惡氣。田甜被抽調到打拐辦後,回家後經常聊到婦女兒童受到傷害後的慘狀,因此,他對傷害婦女兒童的惡人深惡痛絕。

侯大利壓住怒氣,道:「刀是從哪裡來的?」

李友青道:「我從家裡帶的。」

侯大利道:「是什麼刀?」

李友青道:「是一把匕首。」

侯大利問:「你為什麼要帶匕首?」

李友青見眼前的警察態度冷淡,有些沮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