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都知道只要有人守著 罌粟是不會走的。
女人要他叫自己天嬌,除了父親他是第一個,如今成了唯一一個。
他說幫她葬了父親,她第一次笑得流出淚,說謝謝。
天嬌再也不讓他走,她顧不了那麼多,這個世界裡唯一真切完整的就只剩下他了。她死死抓著他的手,是她活著唯一的理由。他不讓她走,就只有把自己當成她的出口,他踏平路讓她走。她瞪著眼睛告訴他死活就他一句話,反正她除了他什麼都沒有,她眼裡的洶湧遮天蔽日,他一驚再驚。
她拿命逼他,他和愛爾莎分手。
人死過一次後要麼極端無私,要麼極端自私,要看她死的時候有什麼,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再生的依然是宿命。
然而她畢竟醒了,他無論如何都是高興的。
她要徹底佔有他,不想再像從前那樣零碎,她的死是一個頓點,她要把命洗心革面,她抹去一切只剩下長長的鮮紅的指甲,這一次她要狠狠地剮,剮走所有的幸福美好,再死時才不會那麼難熬。
他聞不到多餘的血腥,她望著天花板不眨眼睛,要他決定。
他貼著地面爬行,像蛇一樣避開各種襲擊,還是躲不過一層一層蛻皮的命運。血風乾後,還是那麼不可挽留,他天真得不可救藥,以為給過的不會叢生貪婪,忘記的還會留戀,她死得很簡單,沒有雜念,生的又太膚淺,沒想過明天。
愛爾莎終於明白,愛著他,他對另一個女人放不下,誰都不會有明天。
她又開始一個人練瑜伽,難度加大,不為表演,只為安眠。
愛爾莎說她的男人只能容下她自己一個,心不會太龐大。
他就守著女人,一步也沒走,女人終於不那麼隨便讓死脫口而出。
愛爾莎一個人頂著孤單,把頭髮拉直在弄卷,化了濃妝再變淺,喝飽水再把眼淚哭幹,指甲的顏色從純情到野豔,過了白天忍黑夜,把天看藍,把雲吹淡,襯衫很白,轉身仍有笑臉,眼紅過還會漂白,心中不忍,心底有樹有蘭。
他張不開口,愛爾莎給他的日子亮過所有春天,他痛得忘了她,但他還愛她,本能會被現實阻攔但永遠都在,像痛過之後仍要喝水吃飯,簡單到可以被忘記,但總會被記起。
痛刻骨銘心,像毒癮一樣讓人著迷,現實卻經不起。
女人用刀狠狠剁了自己的左手,把牆染成殷紅一片,他一個人坐在房間,欣賞這幅人血壁畫,花很妖冶,敗得徹徹底底,腐爛的肉質裹著牆皮有另一番情趣,一層溫軟一層冷硬,貪婪地想霸佔整個牆體,觸角四處蔓延,細胞拼命分裂,靠著最後的氧氣,耗盡最後的ATP,連肉連筋,他要仰頭才能看清,紅裡透黑的秉性,血的進化體。他終於伸出手,抖著貼近眼前的血域,從指間到掌心,涼意襲心,他稍稍用力,按下自己的掌印,很精緻匹配,除了血紅櫻格外分明。
他握緊左手,血在手中乾涸。
愛爾莎提出分手,他不配做她的男友,他不配她所付出的一切,她應該有更好的男人,他一語不發,聽她講自己的種種不是,他還沒把自己理乾淨,還沒把自己看清,關於過去和未來他分不清,這樣的他擔不起她的感情。她放他走,最後說那女人是顆專吸人血的毒瘤,要他自己小心,別陪她一起腐朽。他想抱抱她,她說不必了,分手的痛只有她自己去承受,而他無非是想在給她最後的一個擁抱之後讓自己的良心更好過,她不恨他,但不等於不恨他的選擇,分了就是分了,不用表面的麻醉去止痛,失效後結果仍只有自己受,那些都是虛偽的。
他的手心出了許多汗,很久未見過的可以看到水珠的汗。
他回到家,找出那包白粉,擺在魚缸旁邊,小魚已經長成大魚,又可以生小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