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慣李陽那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正要發作卻被旁邊的男警攔下。
“消消氣,他只是配合調查,不是嫌疑犯”
“你繼續說”
李陽便繼續說起來。
“發完錢,張全就出去玩了,而我一個人則待在家中,直到困了睡覺,這期間從未出過門,我說過我家附近是監控區,一旦出入肯定會有監控記錄,你們去看看監控不就全都清楚了…話又說回來,你們憑什麼認為我與這件案子有關?”
“根據方芳的說法,你們上次被抓是田國忠背後使絆子,你們在回去後很有可能查清楚了,所以對田國忠展開報復”
李陽沒有說話,監控記錄會證明一切,而那把槍也會將警察的視線引到方芳身上。
子彈在案發現場,槍在方芳身邊,上面有方芳的指紋,自己又有監控記錄作為不在場證明……種種證據,都會明確的證明一件事:
李陽沒罪!
至於根據這些線索,警察最後到底會調查出什麼,那就不是李陽所能操控的了。
他的目的很簡單。
洗脫自己。
至於警察最後會將誰認為嫌疑人甚至定性為殺人兇手,那是警察的事,與自己無關。
李陽現在只想看個結果,他就那麼靜靜坐著。
審訊工作再次陷入僵局,這時門外走進來一名警員,衝審訊李陽的警察招了招手。
兩人走出去,談案子。
“有什麼線索?”
“指紋比對出結果了,搶上只有方芳的指紋”
“方芳?”
“是的,但根據方芳最新提供的線索,她在之前確實被田國忠老婆毆打過,還說他老婆在毆打自己時,曾說過要宰了田國忠的話”
“她怎麼之前不說?”
“方芳說是害怕田國忠的老婆會報復,我們也查實了,田國忠老婆的背景確實很深,有嚴重的涉黑嫌疑,此人性格也十分潑辣,是個火爆脾氣,你們看會不會是田國忠老婆因愛生恨,一時沒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便衝動之下,殺了田國忠,然後嫁禍給方芳”
“其他人怎麼說,比如王進軍,這個人的嫌疑可不小”
“有不在場證明,當田國忠被殺時,這小子正在飯店裡吃火鍋呢,他那幫人都在,飯店裡很多人都能作證”
說到最後,這名警察直接一點頭道:“我看就是田國忠老婆殺了人,然後嫁禍方芳,不信你們看時間線”
說話間,三人離開審訊室,走到一塊小黑板前,上面清楚畫著幾條線,以及掛著幾張照片,有方芳、田國忠以及他老婆、王進軍,李陽也光榮上榜。
“你們看,看這”這人在黑板上指著方芳和田國忠老婆,開始頭頭是道的分析。
“方芳去與田國忠私會,這點很清楚,在田國忠的屍體上、紙巾上都有明顯痕跡,如果方芳要殺人,為什麼還要和田國忠做過一次之後才殺呢?這不符合常理。
而接下來,方芳被田國忠老婆抓住毆打也是莫名其妙,被打昏了不說,身邊還多了一把槍,如果那槍真是方芳的,她在殺完人之後就該處理掉,而不是隨身帶著滿街走,傻子都不會這麼幹。
退一步講,方芳如果是想將槍帶回去再行處理,那麼在被毆打之後又被翻出,還刻意仍在昏倒的方芳身邊,那為什麼槍上只有方芳一人的指紋,而沒有那兩名打手的,難不成他們未卜先知,知道方芳身上有槍,再翻出前還專門戴上手套?
顯然不是。
那把槍怎麼看都像是栽贓嫁禍。
經過鑑定,我們還是找不出那把槍的來源,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把槍的樣式很老,一般像這種老槍,天知道經過多少人的手,可這槍上卻是乾乾淨淨只有方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