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艹!我這都是裘皮的,你大爺!……你是說真要給我出磁帶?別逗了,我就是唱著玩,我才不幹那個呢。”洪濤惡狗撲食一樣竄了過去,一把撿起那個菸頭,心疼的摸了摸地毯,還好,沒燙壞,和唱歌相比,他更關心這些毛皮地毯。
“我沒開玩笑,我早就想自己開唱片公司,手底下也有一幫好哥們願意幫我,本來我就有一家小公司,就掛靠在天|津音像出版社下面,可惜一直沒找到合適的人,主要是沒好歌,好的作詞作曲我也請不起,不光是錢的問題,我也沒那麼大面兒,現在你就是一次機會。不光能讓我的公司出名,你也能出名,你這一盤和譚晶下一盤。都由我的公司發行,你看怎麼樣?”林笛還真不是開玩笑,原來他早就有這個心思,只不過一直沒趕上時機。
“你確定?”洪濤從來沒想過自己也去當歌星,可是林笛這一番話讓他突然覺得當一次也挺好玩的啊,如果不是太費勁,幹嘛不呢?當明星啊。即使是重生人士,想嘗試一下這個經歷,也不是很容易吧。而且這個東西可以讓歷史記錄,以後和後代吹牛的時候,這是多好的題材啊!
“確定!我們可以籤合同,銷量達不到。賠錢算我的!不過有點可惜了。譚小姐訓練半年就可以上臺開演唱會,你就夠嗆了……少了一塊很大的收入。”林笛拍著胸脯打了包票,臨了還沒忘了噁心洪濤一下,這兩個小時他光挨擠兌了,怎麼也得找補回來點兒。
“哦了!你把你公司的詳細情況和資料拿過來,我確認之後,咱們就籤合同,連譚晶的一起。你當我們兩個的經紀人,不過每個環節都得先徵求我的同意之後才能實施。至於開演唱會的事兒。等磁帶火了之後,你就去聯絡,首體工體都成,我和譚晶一起上,別怕,我有的是辦法讓我唱得和磁帶上的效果一模一樣,演砸了算我的,該賠多少錢我賠你多少。”洪濤對於出唱片的興趣沒有開演唱會大,他這是玩票,並沒打算一輩子幹這個,所以只求好玩,順便能賺錢更好,賺不到也沒事,哪怕賠點也不怕,玩嘛,那兒有玩不花錢的。
洪濤屬於那種高興了什麼都敢玩的主兒,讓林笛這麼一扇呼,他立刻覺得自己全身都有點歌星的味道了。興致一上來,他的幹勁兒當然就很足了,和林笛公司簽約、林笛的代理合同,這些事情都由韓雪去張羅,大方向來問自己,具體條款有律師盯著呢,對於有錢人來說,一個好律師和一個好會計師,都是必備的,比兒子什麼的管用多了。
然後他就一門心思的開始給自己準備第一盤專輯的歌曲,譚晶那一盤專輯的名字叫做《翅膀》,那自己也得找個比較騷氣的名字,叫什麼呢?《穿越時空的歌》,這是洪濤給自己專輯起的名字,三分鐘就想好了,就是它了,誰說也沒用!因為這就是洪濤想告訴大家的實話,至於別人聽不聽那就不是他的責任了。
由於要進棚錄歌,洪濤不得不經常請假,時間一長肯定瞞不過老師。於是他變被動為主動,不等老師找自己,他先找到了老師,非常誠懇的和老師深談了一次,再三保證絕對不影響學習成績,這才獲得了老師的同意。然後再透過老師,把自己的父親請到了學校,再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坦白一遍,靠著自己這張不爛之舌和老師的幫忙,這才艱難的說服父親,同意他在這半個多月的時間裡,可以隨時請假。
“媽支援你,好好唱,我兒子要當歌星了!別理你爸,他就是個書呆子,不過千萬別影響了學習啊,大學還是要考的,唱歌不能唱一輩子,老了怎麼辦啊?來,和媽說說,你能不能也上春節晚會?到時候多給媽媽找幾張票,讓媽媽也去現場看一次去!”和父親那個不太情願的樣子比起來,洪濤的母親一聽兒子要出磁帶了,立刻表現出了很大的興趣。
這些年社會上發生的變化已經深深的影響了每個人的世界觀,除了像父親這樣的學術派